省安全监管局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强化汽车加油站安全管理
省安全监管局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
强化汽车加油站安全管理
8月10日,省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针对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油站强化作业管理,在已有规定的基础上狠抓安全措施落实:应设置指示车辆进出方向、车辆加油时停放位置的明显标识;在加油作业区范围严禁摆放与加油作业无关的促销商品等物品和张贴、放置任何产品销售广告板;在加油作业区等爆炸危险期内严禁使用手机,严禁张贴、设置“微信扫码”“摇一摇”等易误导顾客使用手机额广告、标牌等;车辆进入加油作业区加油,应由专人引导到相应加油位置停车熄火,确认安全后方可加油;对需要设置自助加油站(区)的,除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外,还应满足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加强应急管理等安全管理要求,并在自助加油站(区)相应的加油机等位置设置“自助加油”标识。同时,对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和执法检查等工作进行了规定和部署。
8月11日,省安全监管局召开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油碧辟和延长壳牌等5家中直驻粤成品油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上述文件精神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强调要求:各重点成品油经营单位和加油站要增强“红线”意识和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的紧迫感,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强化加油站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自助加油站的建设和管理,未经核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开展自助加油活动;加强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和登记制度;加强加油站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迅速开展自查自纠为主的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