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牢抗疫网络⑧|托幼机构疫情防控指引来了!

22.08.2021  20:45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人群流行特征,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防护指南进行了修订,日前印发了《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现节选针对教育系统相关单位、人群的疫情防控指引内容,我们一起来学习!

托幼机构要做到:

1.应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工作人员和保育员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保育员和儿童健康监测制度。做好儿童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和保育员的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3.加强校门管理。在入口处对工作人员、保育员和儿童进行体温检测,对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并进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4.加强对各类生活、活动和工作场所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做好卫生间等场所和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玩具、娱乐设施、儿童个人用品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6.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7.从严控制、审核、组织举办各类涉及儿童聚集性的活动,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8.加强手卫生,保证洗手设施运行正常,洗手液充足。

9.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0.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

11.要引导儿童注意用眼卫生,做好近视眼防控。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安排好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12.做好卫生行为宣教,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肘臂遮蔽口鼻。

13.工作人员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停止上岗,避免继续接触他人,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14.儿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及时就医。

15.设立应急区域。工作人员、保育员和儿童出现疑似症状时,立即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及时就医。

16.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文字:肖郅朋 整理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