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诉称房屋遭强拆 申请行为保全获支持

03.12.2015  12:53


老人诉称房屋遭强拆 申请行为保全获支持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一对老夫妻所居住的楼房遭遇外人非法拆除,愤然走上维权之路。近日,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旧房改造纠纷作出裁定,禁止罗某、苏某、广东某工程爆破公司(以下简称爆破公司)对何某夫妇的房屋实施拆除行为。据了解,这是该市自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审理的首例行为保全案件。

 

      何某夫妇均已年过八旬,住在大埔县县城内的一套楼房内,该房产权登记在何某名下,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何某称,罗某、苏某拟拆除重建他所在的整栋楼房,在仅仅与部分房主达成协议,但未与他协商达成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于2014年12月与爆破公司签订了拆除房屋协议书。今年3月16日,爆破公司着手实施拆除何某夫妇居住的楼房,拆楼的石块、淤泥堆积在出入通道上,致使何某夫妇无法通行,也严重威胁着二老的人身安全。在此情形下,何某夫妇一纸诉状将罗某、苏某、爆破公司告上法庭。

 

      庭审中,苏某、罗某辩称,他们拆除房屋经过何某签名认可。而何某称,协议上的签名与指模并不是其本人所为,要求申请笔迹鉴定。现今其所居住的整栋楼房外墙已搭满竹架,所住套房的大部分墙体脱落,被告的拆除行为严重危及二老的人身财产安全。万般无奈下,何某曾求助公安机关解决问题,县政府也曾出面制止,但三名被告仍然进行强行拆除。此外,据何某称,罗某、苏某甚至在深夜以骚扰电话、堵塞何某夫妇家下水道等方式进行威胁、恐吓。

 

      在法院审理期间,三被告并未停止拆除行为,何某夫妇为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向法院递交了保全申请,请求禁止被告拆除诉争房屋的行为。

 

      法院审查认为,依据现有的证据材料,三被告的拆除行为可能损害何某的合法权益,且何某夫妇提供财产担保,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法院依法裁定在本案诉讼期间,罗某、苏某、爆破公司对何某夫妇现住的套房不得实施拆除行为。

 

      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作者:黄义涛 蓝殷芝 责任编辑: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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