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A股交易费率8月起降低30%

31.07.2015  12:37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取的A股交易过户费由目前沪市按照成交面值0.3‰双向收取、深市按照成交金额0.0255‰双向收取,一律调整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双向收取。

原标题: 中国A股交易费率8月起降低30%

  新华网北京7月31日电(记者白阳)自8月1日起,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调低A股交易结算相关收费标准,其中沪深交易所收取的交易费率降低30%,这意味着股票投资者的成本将大幅降低。

  据悉,沪、深证券交易所收取的A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0696‰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降幅为30%。在0.0487‰中,0.00974‰转交投资者保护基金,0.03896‰为交易所收费。

  另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取的A股交易过户费由目前沪市按照成交面值0.3‰双向收取、深市按照成交金额0.0255‰双向收取,一律调整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双向收取。按照近两年市场数据测算,降幅约为33%。

  此外,8月还将有一批关乎国计民生的法律规章开始实施。

  8月1日起,《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开始。办法明确规定,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用于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学前教育,在偏远农村地区实施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等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发展,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等幼儿资助制度。

  根据办法,资金将重点支持中西部和东部困难省份学前教育发展,并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办法严禁地方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和平衡预算。对于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以及疏于管理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此外,四川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8月1日起生效。办法明确,校车应配备并开启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需根据卫星定位对校车运行情况实时监控,并与校车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