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部分区域11月18日起调整为低风险区

18.11.2022  15:35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16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8日起,我区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东沙街

东沙街南漖社区西社街以南、涌边街以西、观涛路以北、玉兰路以东所围合区域。

二、站前街

1.西站西街1-3号、9-11号,西站一街11-24号,西站二街17-33号,西站三街14-29号,黑山二街至黑山九街,环市西路100-150号(双号),站前一街4号、5号、10-18号(双号)、26-28号,车站边街9号,电台后四街1-7号。

2.站前路4-97号、99-103号(单号),陈岗路8-12号(双号)、13号、16号、18号、23号、32号、34号、47-53号(单号),君湖一街1-3号、君湖二街1号,东升直街、东平一巷、东升二巷、东安里、东富里、东来里、东平里、东喜里、东源里、中兴里、西平里、中展里、西村首约大街、西村三约大街1号、三约大街42号、西村四约大街5号、5号之一、19号、25号。

三、西村街

1.广雅后街一巷1号、1号之一、3号、3号之一、5号、5号之一、7号、7号之一、9号、11号、11号之一、13号、13号之一、15号、15号之一、17号、17号之一、19号、19号之一、21号、12号,广雅后街4至9号、11至17号,广雅后街一巷10号、10号之一,广雅后街一巷14号至24号(双号门牌),广雅后街19号、19号之一、19号之二,环市西路36号之一至之五,环市西路34号、38号、40号、42号、44号、44号之一、44号之二、46号、48号。

2.环市西路47至63号(单门牌),西湾路20至22街,西湾路28-30街、西湾路39街、40街、41街、43街,西湾路80至94号(双门牌)、君荟名轩、羊城西湾大厦。

3.桥荫坊1至15号,环市西路75号、75号之一,西湾苑。

4.大岗元1至58号、西湾路32至36街、西湾路100至136号(双门牌)、西湾路42街、44街,东展楼。

5.和苑四街1、2、3、5号,和苑二街4号5号(柴宝里)。

6.西湾路97号、西湾路101号、西湾路101号之一、西湾路101号之二,西湾路103号,西湾西街4至43号,西湾路107号之一至之五,西湾路107号之七大院1栋至8栋。西湾路109号、109号之一至之三,西湾路109号之十三至之十六,西湾路119-145(单号),福州一横街(1-10),福州二横街(1-10),穗南加油站。

7.彭城路以东、彭城东路以南、西增路以西、环市西路以北合围区域(环市西苑社区)。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廖靖文

来源:广州荔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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