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7街道部分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22.11.2022  09:23

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2日7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新港街道

海洋雅苑32栋。

二、沙园街道

光大花园中海橡园H2栋。

三、昌岗街道

细岗路74号。

四、赤岗街道

1.客村东街8、10、12号,客村一巷14号围成区域。

2.岗元街君晖苑95号。

五、凤阳街道

1.逸景翠园西区豪园居A座、御华居C座。

2.逸景翠园东区翠林居B座、翠羽居D座。

六、瑞宝街道

尚东峰景C栋。

七、南石头街道

南箕中约东5号之一、10、12、14号。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