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袭胸”被炒后 索赔11万元被驳回

27.05.2014  11:06

   东莞时间网讯 公司司机违反高速公路管制规定,节假日在高速路开重型货车,被公司开除;皮具厂员工把公司设计图纸带出厂,结果被公司处罚、解雇。昨日,市中院发布东莞两级法院2013年度劳动争议典型案件,并请承办法官进行点评。

   司机违反假期交通管制规定被解聘

  陈某于2007年6月15日入职某物流公司,任拖挂车司机一职。

  2012年9月18日,省公安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通告,在中秋国庆黄金周期间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15吨以上重型货车通行高速公路实行交通管制。该物流公司对陈某进行了相关的信息提示。2012年10月3日、4日、6日,陈某多次驾驶重型半牵引车(总质量为17吨)、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总质量为39吨)在高速公路上行驶。2012年10月6日,公司以陈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服从公司管理为由,对陈某作出开除处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严重影响某物流公司的管理,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某物流公司据此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合同关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法官说法:本案例涉及社会公众在节假日的出行安全问题,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除了要遵守用人单位明文规定的规章制度外,还应当时刻了解国家的公共政策并予以遵守。

   外带公司设计图纸被炒 索赔被驳回

  2006年10月,何某进入厚街镇一家皮具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担任出纳一职。

  皮具厂称,何某从工厂外出时,工厂保安对其行李进行检查,在其包内搜出纸板、设计图样等物品。皮具厂以何某违反厂规利用公司资源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服务为由,解除与何某之间的劳动关系。何某对此否认,称保安从其行李包内搜出的图纸和纸板为其个人物品,其是利用业余时间为自己制作袋子,皮具厂解除劳动关系违法。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案涉设计图纸背面打印有皮具厂多种手袋相关的设计图样、材料规格,可以认定何某是使用皮具厂印有设计图样、材料规格表格的纸张来为自己设计手袋。何某签收了关于解雇自己的资料,表明已确认皮具厂的处罚。由此,法院依法认定何某确有使用皮具厂的资源为自己或他人服务的行为。

  法官说法:用人单位保护商业秘密,并不须待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被实质侵害后才能向劳动者主张权利,对于劳动者一些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行为仍然可以处以相应的惩罚和处分。

   袭胸”被炒后索赔11万元被驳回

  2002年10月,湖北男子汪某进入厚街镇一家鞋业公司工作,担任仓库副主管一职。

  2012年10月15日,已婚的汪某于上班时间在办公室两次“袭胸”一名女同事。该过程恰好被公司的监控全程拍录下来,在公司引发恶劣影响。上司就此事找汪某谈话,但汪某并不觉得自己行为不当,反而态度相当恶劣。公司老板得知后立即报警,并将汪某解雇。汪某对此并不服气,当月就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雇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及工资等1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汪某的行为虽未给公司带来直接损失,但有违社会公德,有伤风化,已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依法有权单方解除其与汪某的劳动关系,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汪某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的诉求被依法驳回。

  法官说法:该港资公司出于管理的需要,要求劳动者不得在公司内有妨害风化的行为,否则将即时解除劳动合约不予任何赔偿。这种内部规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汪某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即对劳动合同构成了违约,公司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对其解雇,并无不当。(记者 李金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