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号牌被遮司机被重罚 交警支队长出庭应诉

03.07.2015  18:12

  广东新闻网广州7月2日电 (索有为 马远斌 冷静)车辆号牌被遮,司机被罚12分。曾某认为遮挡行为非其本人所为,不应由其承担责任,遂将交警部门告上法院。7月2日,东莞市第一法院在该市市委党校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该案由东莞一院院长任审判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出庭应诉,现场处理的交警出庭作证,市委党校依法行政班的全体学员旁听了整个庭审。

  今年3月9日下午5时许,东莞市万江交警大队交警在该市莞穗大道将行驶中的曾某拦下,告知其有遮挡车牌行为,并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扣12分,罚款200元。曾某在处罚决定书上签了名,还根据交警要求拿着处罚决定书站在车旁拍了照。

  对于交警的处罚,曾某认为自己当天上路前还专门对车辆进行了检查,但由于贴纸颜色与车牌颜色很相像,就没有留意到。对于张贴行为,曾某认为是他人恶意所为,不应当由其承担责任。曾某还认为交警的处罚程序不合法,处罚决定书上没盖公章,并于3月25日提起复议。

  5月8日,东莞市交警支队作出复议决定书,维持万江大队的处罚决定,并送达原告。原告不服,并将二者告上法院,诉请撤销交警部门作出的涉案处罚决定书和复议决定书。

  庭审中,交警支队支队长张绍培展示了交警现场拍摄的照片。照片清晰显示,案涉车辆前车牌的粤S和尾数8N中间的三位数字及字母被人为遮挡。而当庭出示的处罚决定书存根联上显示有清晰的公章。

  对于为何原告所持决定书上看不清公章,被告认为由于决定书为无碳纸,原告保存不当,故而公章变得模糊。

  法庭调查及辩论结束后,经合议,东莞一院院长,该案审判长陈斯当庭宣判,由于原告的诉求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就不怕当被告。”第一次出庭的交警支队长张绍培表示,“庭审公开,交警的执法过程和车主的维权方式都很好地得到了宣传,也有利于大家更好地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据介绍,为实现司法审判实务和法学教育培训的融合,早在2012年,东莞一院就与市委党校合作创建了“法治东莞实践基地”,行政审判进党校则是该项目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经统计,2014年至今,东莞一院共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达510宗,而行政首长出庭的已达51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