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穗要办“防疫证明”?当心有诈!已有多人被骗!

27.01.2022  22:02

春节将至,广大市民群众注意了,出行要清楚了解当地防疫政策,谨防上当受骗!

这不,抵穗想去区的蒋先生,在广州街头被老乡搭讪,被告知要办理所谓“临时防疫证明”,继而被骗取钱财。与他有类似遭遇的,还有数人。

其中一起案件的监控视频截图,红框内为被告人

老乡搭讪,掏钱“办证

2021年4月11日6时许,蒋先生从广州火车站乘坐公交车到广州市机场路政务中心对面下车,下车后,他坐在政务中心对面的公交站等公交车。不久,一名戴黑色帽子的男子过来搭讪说当天没有某路公交车。看对方操着家乡口音,是老乡,两人开始攀谈,蒋先生得知,对方“也要去某地”。

接着,一名戴白色帽子的男子也过来搭讪,说他也上不了该路公交车,“他还说有两名外国人从国外回来那里后检查有新冠肺炎,现在那边疫情很严重,设了很多关卡,要到防疫站办理临时防疫证明才能通过关卡去那边”。三人于是一起往机场立交方向行走。

我听到路边有一名身穿黑色外套男子在打电话,说有朋友可以帮他办理临时防疫证明。”蒋先生等人找到了“救星”,上前攀谈,想要对方帮忙,接着被穿黑色上衣男子带到路边。

蒋先生被告知,只要交暂住证就不用花钱办理证明,没有暂住证就要交押金2200元办理临时防疫证明。手上没这么多现金,蒋先生无奈,只能去柜员机取钱,交给了穿黑色上衣男子。“黑色上衣男子说按照防疫要求我们要分开坐出租车到那里,等到了那边的客运总站集合。”上了出租车后,蒋先生觉得不对劲,把情况告诉出租车司机,司机说不清楚有没有这回事,之后他去到某汽车客运站,把情况告诉车站的工作人员,才发觉自己被骗了,赶紧到派出所报案。殊不知,蒋先生遇到的老乡和“好心人”都是一伙的。

多人受骗,骗子落网

有类似遭遇的,不仅蒋先生一人。法院查明,2021年4月至8月间,被告人段某、冯某、宁某经密谋后,来到广州市环市西路省汽车站附近,物色乘车人员,并编造发生疫情乘车需要办理防疫证明、需要交纳保证金等借口,诈骗被害人财物。除蒋先生外,被害人曹某被诈骗2500元,被害人卢某被诈骗2500元。

2021年8月9日3时许,被告人段某、冯某、宁某在广州市环市西路省汽车站路段,以上述借口骗取被害人王某某的信任,并将其带至荔湾区环市西路,意图诈骗被害人钱款时被民警发现。民警当场抓获被告人段某、冯某、宁某,并扣押三人用于联系作案和骗取被害人信任的手机3部。据了解,段某曾因诈骗多次获刑。

判决:三人均构成诈骗罪

荔湾法院认为,被告人段某、冯某、宁某结伙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段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段某、冯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被告人宁某当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对段某、冯某、宁某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同时责令三人向各被害人退赔违法所得。

法官提醒:出行要了解防疫政策,谨防上当受骗

荔湾法院陈枫法官指出,春节临近,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地将迎来一波又一波的客流高峰,一些诈骗分子趁机“再现江湖”,不同于传统网购车票诈骗等手法,当前有些诈骗分子借着疫情防控之机“更新”诈骗手法。本案中,各被告人有各自分工,有人专门在客运站出入口物色作案对象并以老乡等名义接触被害人,随后同案人配合谎称疫情期间乘车需要健康证明,诱骗被害人跟随诈骗分子到银行柜员机取款。最后,以办理健康证明需收取保证金为由将被害人的钱款诈骗得手。上述每个环节环环相扣,三名被告人相互配合,各自分工,共同实施诈骗活动。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三名被告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虚构发生疫情乘车需要办理防疫证明和交纳保证金的事实,使被害人信以为真,自愿地交出财物。结合其诈骗的数额,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针对诈骗分子不断更新的诈骗手法,法官在此提醒:

1.不要轻信所谓的“老乡”,骗子常用这种手段先套近乎,取得对方信任后使得对方放下警惕,进而编造各种理由行骗。

2.现在正值疫情防控时期,返乡过年前要通过官方渠道充分了解目的地的相关防疫政策,不要轻信他人能够开具的所谓“健康证明”。

3.提高警觉,一旦发现有不妥应立即致电110或到就近的派出所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开展调查工作,挽回财产损失。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荔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