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试点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19.05.2014  13:40

  新华网北京5月19日电(记者田建川、邹伟)记者19日从中国公安部获悉,公安部将在广东试点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广东公安机关5月20日起受理申请。即将启用的电子通行证存有数字化的个人资料和指纹信息,持证人可使用口岸自助查验通道实现自助通关。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居民申领和使用证件将更为便捷。第一,证件参照电子卡式旅行证件的国际标准设计印制,大小与居民身份证或信用卡相当,携带和使用更为方便;第二,证件内嵌智能芯片,外覆新型激光防伪膜,采用十几种安全防伪措施,防伪性能更强;第三,证件内存有数字化的个人资料和指纹信息,可以由系统自动查验比对,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可以自助通关,包括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口岸的自助查验通道,通关效率进一步提升;第四,成人证件有效期由5年延长为10年,往来港澳签注可在证件背面重复擦写,无需频繁换证,进一步降低了持证人办证成本;第五,具备条件的地区将利用电子证件的功能特点,为持证人提供自助申请等快捷办理赴港澳签注等服务,证件办理渠道将进一步拓宽、手续更为简便。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的管理政策不变,证件申请受理渠道和审批条件不变,收费标准不变。在办理环节,除了留存或核验指纹信息外,电子通行证和签注的申办渠道、程序及相关的资格、条件与现行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完全一致。现行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持本式通行证可以继续申办贴纸式签注。

  据悉,现行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自2002年1月1日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