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工厂工人质疑新政:离职不能提取补缴公积金

25.03.2015  10:06

  3月10日,节后刚刚开工两天的大岭山镇大岭村台资企业“东莞兴昂鞋业有限公司”工人停工,因离职不能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向工厂讨要说法,数百名工人一度聚集厂门口。当天,兴昂鞋业另一鞋厂兴雄鞋厂的工人同时停工。

  经当地有关部门协调,兴昂鞋厂最终获准向工人承诺,补缴的3月1日之前的公积金,即使相关入账手续尚未办理完结,工人离职之后仍可一次性提取。

  3月1日起缴存的公积金,不再能以离职或失业为由来提取,近日遭到很多工厂工人的吐槽,甚至出现了多家企业员工聚集讨说法的情况,多数是质疑其不合理性和非普惠性。

  不满公积金提取新政 两鞋厂同停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今年的2月13日发布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下称《新规》),已于3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规最大的改变就是3月1日之后的缴存的公积金不能如先前一样在离职后一次性取出,该规定最近备受坊间质疑。

  台资企业“兴昂国际有限公司”在大岭山镇有两家鞋厂,分别是位于大岭村的东莞兴昂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昂鞋厂”)和位于大塘工业区东莞大岭山兴雄鞋厂(以下简称“兴雄厂”),两个鞋厂分别有工人约4292人和2300人,代工的产品包括国际知名品牌Prada等的男女皮鞋。

  报料人蒋先生称,鞋厂节后刚刚开业仅两天,工人获悉东莞市3月1日之后将要实施的公积金提取新办法之后非常不满,随即停工抗议。“我们大多数都是外省来东莞打工的,有的在这个厂干了十几年,还指望离职的时候能够拿到手一大笔公积金,按照新的提取办法,说不定补缴的几万块钱都得贴进去,这让我们这些即将离职的工人都很绝望。

  蒋先生称,很多工人甚至打听到,包括广州、深圳、珠海等地,异地户籍工人离职时,都能够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为什么东莞就跟别的地方不一样呢?

   工人最担心:补缴公积金离职时不能取走

  保安李先生当天就在大门口岗亭值班,和聚集厂门口的工人们一样,他也对新的公积金提取办法充满担忧。李先生称自己到兴昂鞋厂4年,一直没有买公积金。2014年6月份,兴昂鞋厂告知,工人提出申请并备好自己个人应付公积金数额部分,就可以为工人补缴,李先生也向鞋厂提出了申请,但是直到3月1日之前,和大多数申请员工一样,李先生被告知补缴公积金尚未办理下来。

  “我个人的公积金补缴部分是每个月300元,3年多下来,也要补上1万多块,如果哪一天我离职不能一次性提取出来,岂不是等于我还搭进去了这1万多块钱?

  而根据以往的提取办法,在东莞工作的非户籍人口,辞工时可以一次性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李先生称,他和很多工人一样,认为归根结底还是企业有问题:“如果我们一进厂,厂里就按照政策给我们缴社保和公积金,哪里需要补缴呢?

  东莞市新的公积金提取办法规定,非东莞户籍的职工离职后仍然可以提取3月1日之前缴存的资金,3月1日之后的缴存的公积金,离职时就不再能够一次性取出,可采取一次性购房、租房等方式提取出来,或者退休后再进行提取。

  李先生等工人最担心的,是一大笔应补缴的公积金,因为未能在3月1日之前申报办理完成,这一笔钱到底算“旧钱”还是算“新钱”,工人离职时还能不能一次性取出?

  记者了解到,往年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一直不是很严格,如兴昂鞋厂等不少企业都是在2014年才开始给工人办理公积金补缴申报工作,致使大部分申请补缴公积金的工人,都可能落在了3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之后。

  工人陈先生称,自己40多岁了,再干两年肯定会回老家生活,而家里的房子已经盖好,以后基本不会租房更不会买房,“难道非要等到我老得动不了了,才能拿到公积金?

   近期多厂因公积金提取新政引发停工

  兴昂国际有限公司经理钟伟杰称,发生停工事件的主因是工人对新的公积金提取办法不满,“鞋厂一直以来在工人工资和福利待遇方面都不落人后,去年高埗发生裕元鞋厂事件之后,集团以此为戒更加慎重,我们向工人承诺,只要工人提出补缴社保公积金申请的,我们都安排专人去给他办理。

  钟伟杰介绍,3月1日之前鞋厂共有约1700名工人申请补缴公积金,专职人员积极与市公积金中心对接,从2014年6月份开始,按照工人在厂内工龄的先后顺序,每个月大约可以办理成功100个人,到年前已经成功办理了约600人,还剩下1100人落在了3月1日之后。

  “其实我们给工人补缴公积金的速度已经是很快了,绝对是大岭山镇各个工厂最快的,哪怕在整个东莞市,都是进度最快的几个厂。”钟伟杰称,有些工人在厂里干了十几年,补缴公积金需要补齐很多材料,比如当年工资单等,实在找不到就要依据当年东莞市平均工资确定工人和工厂各自承担的份额,手续非常繁琐。

  钟伟杰称,可想而知,受到这一公积金新的提取办法影响的尚未办理完结公积金补缴的工人人数,肯定占到工人总数的大部分。

  近期类似兴昂鞋厂这样因公积金提取新政引发纠纷事件并不鲜见。南都记者整理3月4日至3月21日南方都市报东莞记者站收到的报料发现,3月4日即有长安镇上角村一工厂工人报料质疑公积金提取新办法。3月20日前后,又有黄江镇裕元工业区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人投诉公积金提取办法,经确认,该厂工人亦有发生质疑事件。

  [公积金中心回应]

  工人补缴视作“旧钱”允许提取

  3月10日晚,大岭山镇宣传办告知,经协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兴昂鞋厂3月1日前已申请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即使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结,仍可按原政策制度补缴,也就是说,可以在离职的时候一次性提取出来2015年3月1日之前部分的公积金,补缴的公积金亦被视作“旧钱”,允许提取。

  “我镇接报最新公积金补缴方案后,迅速反应,3月10日下午镇委副书记欧阳振球率维稳、工会、公安、人力资源、房管等部门到厂区内跟兴昂鞋业管理层解释最新方案。同时,市公安局梁建柱副局长一行也到达现场指导处置工作,下午3:30分左右,员工分批听取最新解决方案后,目前情绪稳定,已陆续恢复正常生产工作中,事件已基本妥善解决。

   追问

  为何不能像以前一样,离职可一次性提取?

  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此前离职可一次性提取有违公积金制度设立初衷

  拥有庞大的外来务工人群的东莞,员工流动性大,很多工人坦言自己无力购房或建房,“希望能像以前一样交住房公积金,在出厂后还能拿回这些钱。”兴昂鞋厂一位工人称。

  这些外来务工人员一方面担忧虽然目前有进行公积金的缴存,但实际上余额非常少,买房更遥遥无期;另一方面是作为福利的一项,即便不买房,也希望可以在离职或离开东莞时能够取出余额,但是目前按照公积金的政策,未来更难取出公积金,于是公积金目前的缴存也失去意义。

  眼下招工季还在延续,作为重要的一项福利,公积金仍为员工们关注度颇高的一环。为何不能像以前一样,离职后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呢?

  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回应,此前离职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的做法,有违公积金制度设立为解决公众住房问题的初衷。而此次政策也非一刀切,如新政实施之后,将按照“旧钱旧办法,新钱新办法”进行管理,即在3月1日前公积金账户里的缴存余额,职工无论在什么时候离职都可以提取。

   为何广深等周边城市离职都可一次性提取,

  唯独东莞不可?

  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政保证公积金真正用于住房用途

  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省内只有中山在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类似的提取办法,同样在中山当地出现了大量的员工吐槽和讨说法。省内如广州、深圳、珠海、江门等城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封存、销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人士告诉南都记者,实际上东莞也是借鉴了中山市的做法,颁布实施本地新的公积金提取办法,可以认为是对之前提取办法的“纠偏”,保证公积金能够真正用于住房用途。其表示,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初衷,是作为一项专项社会福利保障,为了解决公众住房问题,像之前的离职等理由,就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有违公积金设立的本意。

   是否东莞公积金资金紧张,才禁止离职一次性提取?

  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流动性正常”的状态,并未出现资金紧张

  或不足的情况

  有网友猜测,东莞公积金提取新政的出台,是因为公积金资金不够了?

  对此,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按照东莞公积金中心近期公布的个贷率(即存贷比),2014年10月、11月、12月个贷率分别为62.02%、61.42%、61.02%,属于“流动性正常”的状态,也就是说当前而言东莞公积金资金池并未出现紧张或不足的情况。

  离职不可提取的城市

  东莞:离职或失业提取按“旧钱旧办法、新钱新办法”执行,即2015年3月1日以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外市户口职工离职或本市户口职工失业时均可提取,没有时间限制。但3月1日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再以离职或失业情形提取。

  中山:2014去年7月1日开始,非中山户籍人口将不能以离职返回原籍作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理由。

   离职可提取的城市

  广州: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珠海:申请人非珠海本地户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己封存,己解除劳动关系。在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可注销账户,本息一次性结清。

  江门:非该市户籍职工或户籍迁出我市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深圳:职工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

   观点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唐胜利

  提取新政不合法也不具可操作性

  国务院出台的现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办法,提取政策中对离职失业的提取没有禁止,这个可以视为违反上位法。东莞没有地方立法权,无权制定这个条例。即便是未来东莞取得了立法权,想制定这个条例,也应该遵循法定程序走,不能违反上位法。

  东莞本身是一个移民城市,70%是外来人口,流动性巨大。从可操作层面来讲,现行住房公积金没有办法跨全国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一个失业或者离职不能提取公积金的制度,对他们来说影响是比较大的。客观而言,这一部分人里实际的购房能力是非常弱的,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不仅不会买房,甚至很少租房,住房公积金离职不能提取,那么这个钱对他们有什么意义呢?针对这种情况,政策就应该更加灵活,首先要让他们在情感上能够接受。

  PK

  全国人大代表、东莞市瑞丰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曾桂香

  一次性提取违背解决住房初衷

  东莞的特殊性是,这个城市外来务工人群就很多,大多数人手头没有余钱,靠公积金缴存也不够买房,所以更多人选择在离职后直接拿现回家。

  但我认为目前公积金新政还是有一定的合理性。本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出发点就是解决员工的住房问题,购房贷款可以使用,可以提取为偿还贷款本息,支持建造和翻新改造住房。可以说,社会阶层的人对此各取所需。新政也说得比较清晰,如果租房,也可以提取部分额度,非本地户籍员工以及配偶在户籍所在地建造住房也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定申请提取,所以并不是一刀切的政策。如果大部分人选择在离职或者失业直接取走,那是跟政策初衷相违背的。

  统筹:南都记者  陈焓

  采写:南都记者  余元峰  陈焓  实习生  万玥璨  制图:林军明

  追问

  为何不能像以前一样,离职可一次性提取?

  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此前离职可一次性提取有违公积金制度设立初衷

  为何广深等周边城市离职都可一次性提取,唯独东莞不可?

  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政保证公积金真正用于住房用途

  是否东莞公积金资金紧张,才禁止离职一次性提取?

  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流动性正常”的状态,并未出现紧张或不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