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去年破获83起地下钱庄案
【深圳商报讯】(驻穗记者 张莹 通讯员 曾祥龙)记者昨日从广东公安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了解,从去年4月到年底的8个月间,广东共破获地下钱庄案件83起,涉案金额高达2072亿元人民币。其中,4宗案件涉及中纪委发布的贪腐“红通”外逃人员。
据通报,2015年,广东警方破获的地下钱庄案件数为2014年破案数的7倍,捣毁窝点7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1名,是2014年的4倍;缴获现金折合人民币3715万元,冻结可疑交易账户3491个、冻结金额6.65亿元,查扣金额是2014年的2.5倍。
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黄守应指出,广东地下钱庄主要分布在深圳、珠海、广州、东莞、佛山等珠三角及沿海地市,部分侨乡也比较突出;多为家族、团伙作案或公司化经营,核心人员均为宗亲或相熟的同乡人员,团伙内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大部分与香港、澳门或台湾等地有联系。地下钱庄经营者通常按照流转资金的3‰至5‰的比例收取费用来非法牟利,资金流量巨大,获利可观。
据介绍,目前,广东省的地下钱庄主要有3种类型:第一种是传统的现金交易和跨境汇兑型;第二种是资金不出境,境内外资金池对敲完成交易;第三种是虚构贸易背景实施骗汇或直接把人民币转出境外。
广东公安厅将涉及腐败等重大犯罪赃款转移的地下钱庄作为打击重心。在中纪委发布100名“红通”外逃人员名单中,截至目前,佛山、深圳等地公安共破获4宗涉嫌为“红通”人员转移赃款的地下钱庄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全部地下钱庄已打掉。
在2015年广东警方侦破的案件当中,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的有20余起,如深圳侦破的“3·06”案件涉案金额达120亿元,侦破的“3·30”案件涉案金额达442亿元;佛山侦破的某公司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逾200亿元;珠海侦破的林某春等人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超过38亿元。
(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