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委发布自动驾驶路测指导意见——自动驾驶载客测试 需有临时车牌

30.12.2018  11:22

自动驾驶载客测试需有临时车牌

大洋网讯 昨日,广州市交委发布《关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广州对自动驾驶行业予以政策支持,鼓励先行先试。

记者获悉,此次指导意见对自动驾驶载客测试有了明确规定,规定自动驾驶车辆需有临时车牌照,需配备测试驾驶员。载客测试仅能在一级及二级路段开展,需通过招募,自愿参与测试,并为参与载客测试的志愿者购买座位险、人身意外险等必要的商业保险。

对自动驾驶行业予以政策支持

广州市交委表示,广州现在主要有2家以自动驾驶研发为主的初创企业,分别是注册地在黄埔区的景驰科技有限公司和注册地在南沙区的小马智行公司。另外,广汽集团、小鹏汽车等广州整车汽车企业也在开展自动驾驶研究。广州2家自动驾驶企业近期需求仍是以在公共道路进行实测为主。景驰公司、小马智行分别在广州黄埔生物岛区域、南沙明珠湾区进行路测。

为了对广州市范围内智能网联汽车(即自动驾驶车辆)行业给予政策支持,完善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广州市交委经过广泛征求意见,起草形成了《指导意见》,明确道路测试申请条件与管理,鼓励自动驾驶企业先行先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记者获悉,《指导意见》突出自动驾驶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为每一台测试车辆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确保测试驾驶员履职能力,对于测试驾驶员管理、事故防范、事故处理、运行过程中的监控,都由测试企业承担主体责任。

新政知多D

测试主体

要为测试车购买500万元交通险

测试主体需建立测试车辆远程监控数据平台,具备对测试车辆进行实时远程监控的能力,与第三方机构签署承诺书,按照要求接入第三方机构数据平台,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进行数据共享,提供脱离自动驾驶功能及事故等相关数据;为申请道路测试的车辆购买每车不少于500万元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者提供不少于500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保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路测车辆

优先新能源车,须可即时转换为人工模式

测试车辆是指申请用于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的机动车辆,包括乘用车、商用车,不包括摩托车、低速汽车,优先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作为测试车辆。测试车辆需具备人工和自动两种驾驶模式,且保证在自动驾驶模式下,可快速、安全地将车辆即时转换为人工模式。车辆需安装提醒装置,当遇到自动驾驶系统失效时,该装置应当立即提醒测试驾驶员接管车辆;同时,还应张贴明显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车辆标识,提醒其他交通参与者。

开展路测

需有临时车牌照

需配备测试驾驶员

市主管部门向通过审核的测试主体发放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通知书,测试周期不超过6个月。测试主体持通知书,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要求,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测试车辆的临时车牌照,临时车牌照期限不超过90天,牌照到期后测试主体持通知书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牌照续期。

每一辆已取得测试资格的测试车辆,均应配备固定的测试驾驶员。测试车辆在进行测试时应当在驾驶员座位上配备测试驾驶员;驾驶员座位设置在远程的,也应确保在自动驾驶模式下,可由测试驾驶员通过远程控制设备快速、安全地将测试车辆即时转换为人工模式,进行远程控制。测试车辆在测试期间,不得搭载与测试无关人员和货物,不得进行车辆制动测试。

载客测试

免费招募志愿者

不得从事运输经营

测试主体测试里程累计超过10000公里且无发生责任交通事故及失控状况的,可向第三方机构申请开展载客测试工作。载客测试仅能在一级及二级路段开展。测试主体可招募志愿者,开展无人驾驶车辆载客测试。测试主体应为参与载客测试的志愿者购买座位险、人身意外险等必要的商业保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测试参与者人身安全。测试主体不得向测试参与者收取费用或报酬,不得利用测试车辆从事或者变相从事运输经营活动。

违反交规或出事故

测试驾驶员应担责

测试车辆测试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者交通违法行为,认定测试驾驶员为车辆驾驶员,由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由测试驾驶员承担车辆驾驶员相应法律责任。测试主体对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负有责任的,测试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信时记者 郭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