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学返校期间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14.05.2020  18:35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安排的通知》安排,5月开始学生将陆续返校。为做好复学返校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等人群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实验室前的准备工作

(一)保证开窗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二)做好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采用湿式清扫、擦拭等方式清洁消毒,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三)做好防疫物资的储备工作。配备洗手液、消毒剂、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疫物资,指派专人负责。

(四)对实验室内的特种设备、危化品等进行仔细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二、实验室开放使用后注意事项

(一)做好使用实验室的报备工作。各学院原报备的实验室可继续使用;如有新增,实行每周报备制度,各学院每周一向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备,报备的流程参照《疫情防控期间使用实验室报备指引》(资产管理处直通车)。

(二)做好实验人员管理工作。进出实验室人员需做好登记;实验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按照实验要求正确佩戴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做到勤洗手。

(三)保持实验室通风换气。每天至少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四)做好实验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对实验室进行规范消杀:早晚各一次,作用30分钟(详见附件)。

(五)减少实验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实验人员采用错峰开展实验,人员间离至少保持在1米以上并减少交谈,建议每25平方米面积不超过两个人同时实验。

(六)做好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的防火防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验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对危险部位的监控,及时分析运行情况和解决异常情况。

(七)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实验室危险废物须分类存放,盛放容器粘贴标签,避免实验室危险废物相互反应而造成危险事故。

(八)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处置,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联系人:栾长萍  联系电话:85287369

 

资产管理处          

2020年5月14日      

 

附件:

实验室物品消毒指引

物体名称

消毒剂类别

有效成分

作用时间

使用方式

注意事项

实验室地面

含氯类

500mg/L

30

拖拭,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

刺激性强,注意避开口鼻。使用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皮肤、衣物等直接接触;同时要注意对金属有腐蚀作用。

实验台面、经常接触或触摸的物体表面,如电脑键盘、手机、门把手、开关等

含氯类

500mg/L

30

擦拭,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

同上

酒精

75%

-

擦拭

远离火源,注意通风

实验垃圾桶表面

含氯(溴)或二氧化氯

1000mg/L-2000mg/L

-

擦拭或喷洒

刺激性强,注意避开口鼻。使用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皮肤、衣物等直接接触;同时要注意对金属有腐蚀作用。

实验废弃物、危化品、生物制品

消毒前,应妥善储存,严禁散落放置。

精密仪器

请提前咨询仪器设备供应商,确保仪器设备安全

注:使用消毒剂要注意安全,用冷水配制含氯消毒剂。做预防性消毒不要使用有效氯浓度大于1000mg/L的高浓度消毒剂,也不要混合使用消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