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幼儿园校车事故:超载且未按审定线路行驶

11.07.2014  18:45

  7月11日下午,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7月10日湘潭市幼儿园校车翻车事故情况。 摄影 记者李毅

  7月11日下午,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7月10日湘潭市幼儿园校车翻车事故情况。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葛建中通报称,据初步了解,失事校车证照齐全,校车系指定厂家(长沙梅花汽车厂)改装校车,保险有效,购买了交强险,为合格校车。

  通报称,事故发生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该校车存在超载行为,事故车为一台核定载客人数为8人的五菱牌改装校车。事发前事故车已在前一个站点卸载了4名幼儿,事发时车上仍有11人,实际载客15人,超载近一倍;二是事故车未按审定的通行线路行驶,事发路段不在该校车经审定的通行线路内。

  2014年7月10日16时10分许,小车驾驶员郑友华驾驶一辆牌照为湘CG5210的校车,由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桥村乐乐旺幼儿园出发,沿途送小孩回家,途经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办事处干子村石塘坳时,校车翻入白毛水库。事发时车内有2名幼师:肖建阳、童聪,8名幼儿:黄文博、刘意希、童牧荣、凌若涵、佘楚婷,刘星辰、童乐瑶、周子轩。

  事故发生后,10日晚10点,湖南省副省长张剑飞带领安监、教育、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组织专业队伍和专业设备全力开展搜救和打捞。11日凌晨4时许,事故车辆打捞出水,11名遇难者遗体全部找到。(记者 蒋小康 李毅 张云荻)

   又讯:李友志主持召开会议 紧急部署校车安全工作

  7月11日上午,省政府副省长、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友志主持召开省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校车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紧急部署加强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会上,李友志副省长对处理善后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全力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应加强协调,由省安监局牵头,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迅速查明原因。不仅要查明校车翻车的直接原因,还要调查校车、线路、驾驶员的审批情况,幼儿园管理等各个环节,根据调查情况,严肃追究责任。三是痛定思痛,加强整改。各级各部门要汲取血的教训,根据自身职责,对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的要求,排查隐患、切实整改、举一反三,强化校车安全、交通安全、学校和学生安全管理。四是要抓好落实。全省要组织一次校车安全工作地毯式检查,要强化责任,落实监管措施,消除监管空白。(记者 李毅 张云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