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护定点机构不得擅提收费
大洋网讯 长护定点机构有望增加了。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实施。《管理办法》明确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家庭服务机构,可自愿向市医保局提出长护定点机构申请。长护定点机构要主动向长护险享受人员如实提供长护待遇明细清单,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分解收费项目多收费。
应主动提供明细清单
目前,广州市长护定点机构有29家,早前记者走访了解到,不少未纳入定点机构的养老院和在院的老人家属希望能扩大定点机构的范围。当时广州市人社局表示,正抓紧研究制定《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后,将适时启动长护定点机构的准入工作,进一步扩大长护定点机构的数量和覆盖范围,届时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均可按规定提出申请。
《管理办法》明确,长护定点机构应当主动向享受人员或其代理人如实提供财税部门专用票据、长护待遇明细清单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并提供有关查询服务。核验服务对象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凭证,发现有涂改、伪造、冒用的,应当拒绝使用并予记录,及时报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处理。
长护定点机构不得出现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分解收费项目多收费等违反物价及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收费的情况;或者将属于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的长期护理费用转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也不得对参保人员开展不符合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医疗护理;或者对参保人员开展不符合养老服务和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要求的基本生活照料。
长护定点机构将年考
市医保局根据办法对长护定点机构进行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不合格的长护定点机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服务协议6个月,并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服务协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同时应用于服务协议续签、费用结算等经办管理工作中,具体内容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长护定点机构通过服务协议进行约定。
因违规被解除服务协议的服务机构在之后的3个自然年度内(从解除服务协议的下一年度起开始计算)不得申请成为长护定点机构。
(广报记者何颖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