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坟爷”案二审开庭 林耀昌被追加行贿罪

18.09.2015  12:25

第二次开庭,林耀昌被追加行贿罪

   陆丰“坟爷”案二审开庭林耀昌被追诉行贿罪公诉机关指控:

   占用农地被立案侦查 送公安局长20万说情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原人大代表林耀昌承包公墓涉嫌非法经营敛财,被媒体曝光后备受社会关注。昨日上午,,“坟爷”林耀昌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接受第二次公开审理,被追加起诉行贿时任陆丰公安局局长陈俊鹏20万元,林耀昌当庭认罪,但辩称自己并非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文聪

   二审被追加行贿罪 当庭认罪

  距离第一次开庭已过去大半年,昨日再次站上被告席的林耀昌被公诉机关追加了“行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称,2013年4月,林耀昌因涉嫌非法占用农地 罪被陆丰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林遂找到好友吴某(另案处理),希望吴帮忙出面找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陈俊鹏(另案处理)说情,请求陈对林从轻处理。吴某答 应,当月5日,林耀昌与吴某经商量后,决定由吴某约陈见面,乘机向陈求情。其间,林将现金20万元交给吴某,准备由吴转送陈。当日下午,陈应约来到览表村 与吴见面,吴就林被立案侦查一事向陈求情。陈准备离开时,吴某将林事先准备好的20万元放到陈的汽车后备厢内。

  昨日的庭审中,林耀昌对被追加指控的行贿罪当庭认罪,承认送了20万元现金给陈俊鹏,但认为其并无谋取不正当利益。“我被立案侦查是受了诬告陷害 的,我以前并不认识陈俊鹏,当时是想找他解释一下事情的原委,以及我未经询问就被罢免人大代表的事情。送了钱后,陈俊鹏也没有为我求情,过了十多天我反而 被通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