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坟爷”行贿公安局局长案今过堂

17.09.2015  19:31

  林耀昌受审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原人大代表、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园负责人林耀昌此前因承包公益性公墓涉嫌非法经营敛财。在被陆丰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涉嫌非法占用农地犯罪后,林耀昌通过中间人向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陈俊鹏行贿了20万元,林也因此被追诉犯行贿罪。

  今日上午,该案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上,林耀昌表示认罪,但认为是陈俊鹏对他进行迫害,并向其索贿。

  公诉机关追加指控称,2013年4月,林耀昌因涉嫌非法占用农地犯罪被陆丰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林耀昌遂找到好友吴某(另案处理),希望吴某帮忙出面找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陈俊鹏(另案处理)说情,请求陈对林从轻处理,吴答应。

  当月5日,林耀昌与吴某经商量后,由吴约陈到吴位于惠来县览表村的家里见面,乘机向陈求情。期间,林将现金20万元交给吴,准备由吴转送陈。

  当日下午,陈应约来到览表村与吴见面。吴就林被立案查处一事向陈求情。陈准备离开时,吴将林事先准备好的20万元放到陈的车后备箱内。

  起诉书称,林耀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对此追加起诉。(广州日报记者龙成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