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陆河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29.01.2019 18:41
本文来源: 教育厅
粤教督〔2018〕67号
陆河县人民政府:
由汕尾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陆河县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陆河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陆河县以此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现代化教学能力,强化教育国际交流和合作,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为提升陆河县的教育现代化水平,增强教育发展后劲,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29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9.01.2019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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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督〔2018〕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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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督〔2018〕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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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督〔2018〕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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