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内讧 创始人董事长隔空对阵互揭老底

12.08.2014  10:15

吴长江与王冬雷(左)隔空对阵,互指对方违规。资料图

  再陷“内乱”的中国最大的照明品牌供应商——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雷士照明,02222.HK)8月11日宣布停牌,当天,公司创始人吴长江和董事长王冬雷分别在重庆和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隔空对阵,互指对方违规,存在关联交易。

   王冬雷对媒体播放吴承认赌债录音

  此前的8月8日晚,雷士照明发公告,称董事会通过决议罢免吴长江首席执行官职务,并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吴长江执行董事。这已是吴长江第三次被踢出局雷士照明。

  雷士照明于2010年5月在港交所上市,管理层已几经动荡。2005年,吴长江被迫出让全部股份,携8000万元出走。随后,全体经销商要求吴重掌企业,其余两股东被迫各拿8000万元离开。2011年底,吴长江再次被迫辞去雷士照明所有职务,接替他的是公司大股东之一的赛富亚洲基金创始合伙人阎焱,双方面对媒体互相指责。

  德豪润达本是吴长江引入的“盟友”,王冬雷是LED灯管制造企业德豪润达(002005)的创始人和董事长,因其收购雷士照明的股权,吴长江于2013年1月被重新任命为公司CEO。

  8月11日,吴长江在重庆发布会上称,自己三次退出董事会,三次都是股权之争、控制权之争。第一次有同学情谊,大家比较友善。第二次用了资本手段,造成其损失很大。第三次用了流血方式,一次比一次凶险。

  当天在北京的发布会上,王冬雷则回应称,解雇吴长江,是因吴长江不尊重商业规则、董事会运营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规则。王冬雷并公布,7月18日,吴长江在其办公室当面承认他有4个亿的赌债,且是非法赌博的赌债,每月利息超过一千万,已有4个月未支付利息。

  在发布会现场,王冬雷播放了吴承认赌债的录音。不过,该音频文件背景干扰声较大,在场记者称只听清了一千万、4个亿等字眼。王冬雷解释说,事出紧急,这段录音尚未进行技术处理。吴长江表示,录音中对话是2012年以前的事,所谓巨额赌债,则是王冬雷对其的污蔑。

   运营商联盟违法?

  根据雷士照明2013年财报,其股权结构为德豪润达占股20.24%,赛富投资持股18.50%,吴长江通过控股公司以及个人持股占股10.36%,施耐德持股9.22%。

  7月14日,雷士照明董事会公告更换旗下11家附属公司董事会人员。吴长江称,这触发了他的底线。王冬雷让自己的同学、一个德豪副总裁做雷士照明的董事长,让其做副董事长,这让其“恶心”。

  上述事件发生后,吴长江称,7月17日,双方在王冬雷办公室约定了3方面选择:一、双方像一开始一样,好好合作,共同赚钱。二、把雷士交给王冬雷,吴的关联公司放进雷士,现金补偿吴10亿元。三、吴长江“找钱”换雷士股权。

  吴长江称,与经销商商议后,大家都准备凑钱购雷士股份,且考虑使用德豪芯片。

  7月27日,雷士照明28家经销商在北京开会,商讨融资及成立渠道大联盟。王冬雷获悉后,策划召开董事会,于是爆发了此次罢免吴长江CEO一职的事件。吴长江称,他和多地经销商商议,把经销商整合起来,装入上市公司。“渠道销售在80亿以上,利润至少在5亿。如果合并,我们的股份就可能占大半,话语权就大了。”吴长江说,如果德豪不愿意,就提出渠道整合后单独上市。

  吴长江还指责王冬雷违反双方协议,2014年以来,一直私下与经销商沟通,把经销商和部分高管召集到珠海开会。而这些会议,吴长江后来才得知。

  王冬雷则称,在吴长江成立运营联盟“要挟”雷士之前,其从未召开过运营商大会,只是同吴长江拜访过运营商。但其并称,几天前以董事会名义在广东召开的全国运营商大会,至少80%以上的运营商表态,支持董事会的决议和方针政策。

  王冬雷表示,吴长江作为上市公司CEO,把上市公司几十家运营商联合起来组成一个联盟或无限公司,号称签一个独家20年经销协议,是摧毁上市公司价值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操守。

   互指“关联交易

  促发此次雷士照明董事会罢免吴长江CEO职位的重要原因是,吴长江在2012年代表雷士照明附属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恩维西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山圣地爱司照明有限责任公司各签署一份许可协议,授予三家公司为期20年的雷士品牌使用权利。

  雷士照明发布的新闻通告称,该项授权发生在2012年雷士照明股东变化之前,现有董事会多数成员之前不知悉许可协议的存在。且三家公司均与吴长江有关联,3家公司的主要出资者或为吴长江的岳父岳母,或为同学,或作为雷士照明经销商的吴长江前下属。

  对此,吴长江表示,3家关联公司不存在利益输送,是通过授权品牌有偿使用做一些非竞品的产品,承诺过要装入上市公司。当时签授权,并未违规。

  在重庆的发布会上,吴长江强调,自己的关联公司交易公告过,而王冬雷的关联交易未公开。他指,王冬雷的关联公司是广东运营中心,每年有2亿元的交易,王冬雷是该中心的大股东。

  吴长江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2013年6月,王冬雷想要把雷士照明的核心产品转移到德豪润达,填补德豪润达财务窟窿。公司副总裁执行董事穆宇不同意,王冬雷要开除穆宇。

  吴长江所指核心产品,即雷士照明所有的光源产品,其销售收入占雷士照明总销售收入的四分之一。

  出席雷士照明北京新闻发布会的还有魏宏雄。资料显示,魏宏雄是雷士照明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是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魏宏雄回应称,德豪润达跟雷士照明任何交易都属于关联交易,一般关联交易是由董事会做出决议,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无论股东会或董事会表决,关联方无权做表决,在法律上不存在德豪润达侵犯雷士权利。

  根据董事会决议记录,魏宏雄指出,当时为了发挥双方优势互补作用,对两个产品线进行分割。董事会在此次决议表决时,王冬雷及德豪润达相关代表方没有表决权,包括吴长江在内的有表决权的都投了赞同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