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非遗传承既要“过好节日”更要“过好日子”

05.07.2017  10:05

2017年6月10日,是中国的第12个文化遗产日,也是第一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从今年起,我国把每年6月份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今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主题是“非遗保护——传承发展的生动实践”,口号为“保护非遗——在生活中弘扬,在实践中振兴”“保护传承非遗,展现生活智慧”“活力社区,活态非遗”“振兴中国传统工艺”。然而,如何才能化“口号”为“目标”,让非遗真正回归生活,既要“过好节”更要“过好日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课题。

传承保护不能止于表面的热闹

2005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份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此前,每在此时,全国各地不约而同集中举办各类活动,请领导、办展览、设奖项、搞交流,把“非遗”做的就像过节一样热闹非凡,可是一过了这个日子,马上冷落下来。这种“6月里来7月里走”的尴尬,一度冷落非遗人的心,也严重阻碍了非遗的健康发展。反思类似现象,笔者认为问题症结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重申报轻保护。截止目前,国务院用了约20年的时间先后评选了4批137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 13087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然而中国非遗项目众多,泛非遗项目近70多万项。据专家估算,即便“国家+省+市+县”4级保护体系同时运作,以这个速度要评到500年以后都评不完。由此可见,当前申报制度仍需要改革方式方法,尽快完成项目备忘录,防止一些非遗项目消亡殆尽。

——重形式轻内容。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非遗传承保护法规政策的出台,各级地方政府对非遗工作关注度和重视度不断加强,有的每年都要举办地方性的非遗节、有的推出了非遗“十进”活动、有的成立了非遗民间联盟,还有的热衷于打造非遗文化街区、创意体验馆、非遗文化小镇,形式多样的“非遗热”一度在各地盛行。透过热火朝天的活动不难看出,当前非遗传承保护仍然停留在重有形轻内容的浅表层,对于向社会公众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做的不够。

——重固守轻创新。非遗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然而,在传承与发展过程中,“非遗拒绝创新、传承人不容挑战”的观念一直是制约创新的思想藩篱。对此,有专家指出,创新是传承的基础,传承是创新的目的。只有让传承人及传播队伍进入现代生活,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才是传承之道。

——重技艺轻文化。技艺的传承,是非遗传承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非遗传承的必然阶段,不但以技艺的形式唤醒它、激活它,还可以使非遗的延续由可能变成了现实,由历史进入了当下。从当前非遗传承实践看,传承人与传承群体过于依赖技术传承方式,对其所承载的“匠心文化”传承过于弱化。如果说技艺传承是“手上功夫”的话,那么“匠心文化”则是精神家园,所以推动非遗产由“匠物”向“匠心”需要时间的淬炼,而“匠魂”则需要在不懈的坚守中沉淀。

——重展陈轻流通。当前,以展陈、展览、展演等形式对非遗进行“实体化”保护已经成为各地固有模式,认为留住了“真身”就留住了“本源”,这显然是片面的。回顾我国非遗发展史,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各地很多非遗项目历史上就是通过商业化流通来维系传承的。所以说,让非遗文化与市场成功对接,通过市场流通实现非遗“活态化”发展,以展示带动流通,以流通实现传承,流通才是最好的保护与传承。这个观念必须重塑。

面对非遗“大热”之后的“大冷”局面,我们需要辩证地客观分析:通过举办各类活动助推,让常年遭受冷遇的非遗人和非遗项目热起来,这真是好事。但热了之后怎么办,这可是大事!毕竟,文化遗产保护,不能止于表面的热闹,非遗不可能天天都“过节”,面对现实还要过好自己的“日子”。这既需要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也应该引起非遗人的反思。

走出“6月里来7月里走”的尴尬

在第六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国际论坛上,文化部副部长项兆伦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与实践》为主题,全面阐述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张。

项兆伦强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根本的是保护传承实践、保护传承能力、保护传承环境。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区、群体或个人,是保护、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重要的力量。尊重持有者和传承人群的主体地位,支持他们为民族传承,为生活创新,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原则。努力实现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改善生活、丰富生活的统一,提升年轻一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和参与积极性,不断增强传承活力与后劲,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目标。

见人见物见生活,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理念。” “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回归社区,回归生活,使其在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体现和传承。”这些全新的实践观点与思想理念,生动地诠释了今后我国非遗传承发展的原则与目标更加务实,为非遗重新焕发活态与活力注入了强劲的动力。

值得关注的是,这些年来,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序展开,各项政策机制正在实践中得到充实与完善。

2007年以来,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文化生态环境实施整体性保护,文化部在17个省、区、市批准设立了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11年,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各省(市、区)也分别制定地方性条例,设立职能机构;制定分类保护政策,2017年3月,国家发布了《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研究制订支持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政策措施; 2015年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以来,已有1万多人参加了研修培训,到2020年,参加人数将超过10万。

持续加大保护力度,过去几年间,国家不断加大对文物的投入支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从2010年的11亿元增至2014年的80亿元;去年又将给予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补助经费由每人每年1万元提高至2万元;年初召由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

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经费保障,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正在走出“6月里来7月里走”的尴尬,进入前所未的“回春”期。

只有“好生意”才能成就“好日子

非遗保护实践告诉我们,国家通过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和加大资金扶持,虽然可以唤起人们对非遗的关注,唤起传承人的传承热情,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传承人养家糊口的问题。如果传统手工艺不能成为谋生手段,就会逼迫传承人或从业者转行,出现后继乏人的局面。即使成功申报了非遗项目,也还是难以走远。

众所周知,今天与我们衣食住行息息相关的传统生活知识,很多是通过坐落在城市中的老作坊、老字号来传承的。如,全聚德、便宜坊、六必居、王致和、信远斋、内联升、同仁堂、鹤年堂这些老作坊、老字号数十年如一日的苦心经营,不但成就了我国优秀的饮食文化、服饰文化、中医药技术等等,还成就了一个个至今仍然一路高歌的优秀非遗项目企业。

当下,我国对非遗的保护传承愈加重视,但实际上很大一部分非遗项目和传承人一直靠补贴过活。于是,有人认为,非遗之所以成为非遗,就是因为不再被社会需要,很难重返昔日的市场。是的,不是所有非遗都具备市场化的基因,但无论如何,对非遗的保护应该是动态的、多维度的。对于可以与现代生活嫁接的非遗产品,应该可以尝试市场化、产业化。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政府按照“非遗”各项目类别,实行分类促进和差异化扶持,不能搞“一刀切”。

一是要善于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要以不同的对应方式逐个制定政策,针对不同的“非遗”形态和表现形式进行针对性的促进规划,统筹实现现有的各类专项资金、政府奖励、财政补贴等促进政策,将财政性支持由过去的直接出口补贴,前移到研发设计与生产、融资以及土地使用,或有针对性地后移到市场推广、品牌打造与补偿等价值环节。

二是要善于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积极推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自主品牌、持续发展”的模式,各级政府既要为非遗走市场化路子提供资金基础和平台支撑,还要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公司机构和民营企业对非遗市场化的介入,促进非遗元素与当代的消费需求、工业设计、时尚创意等有机结合,推动非遗与“互联网+”、文化创意、文化旅游等行业跨界融合发展。

三是要善于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非遗能不能融入生活、走向市场,最终的决定权不是政府也不是传承人,而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随着近年来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实践探索,非遗正由过去的生产性保护模式向开发利用模式转变,基地化、市场化、产业化的路子日趋显效。当这样的模式得到市场和从业者的认可,有越来越多的人视非遗为“谋生”手段时,传统技艺自然会重新焕发生机,非遗的保护传承也就水到渠成了。

四是要善于发挥众创的空间作用。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正成为推动发展的新引擎。同样,非遗要活态发展必须融入生活、贴近时代、应时创新,才能更好地契合人们的审美情趣,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当然,进行创新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然衍变趋势一脉相承,需要传承人群始终坚守“匠心”精神,从传统文化中汲取灵感和养分,最大限度地还原非遗的传统特质,让古老的非遗重放异彩。

让非遗回归生活,使其在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体现和传承。”是完全符合非遗发展进步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天我们在不影响非遗正常传承的前提下,让可以流通的非遗项目成为“好生意”,让传承人过上“好日子”的“双赢”之路。这种做法可以使传承人从“走市场”中获得效益,在无形中激发他们传承的内在动力,实现非遗的有序保护和永续传承。(作者王军系四川省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


编辑: 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