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韶关市浈江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13.06.2018 23:25
本文来源: 教育厅
粤教督〔2018〕27号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
由韶关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浈江区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韶关市浈江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浈江区以此作为新的起点,加大政府对教育发展的统筹力度,努力消除城乡教育二元结构,着力解决制约学校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落实“县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学校管理和教育信息化水平,为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6月12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3.06.2018 23:25
故
事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8〕28号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徐闻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8〕26号
徐闻县人民政府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