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省级部分5月起不收了

20.05.2014  17:35


  南都讯 自2014年5月1日起,我省将对全省范围内所有企业免征32项中央设立和7项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昨日,广东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相关免征目录。

  这39项省级收入免征后,意味着医疗事故鉴定费、劳动合同文本费、土地登记费等一批收费项目将降低收费标准,甚至可能出现免费。经测算,该政策实施后,今年5- 12月将免征省级收入15 .44亿元,2015年全年免征额更将达到23.16亿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占比不高

  此前广东省正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中央设立的185项及省设立的35项。中央设立项目中涉企收费共66项,其中36项省级有收入。省设立35项中涉企收费共11项,其中7项省级有收入。因此,此前省级有收入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有中央设立36项,省级设立7项。由于诉讼费、排污收费、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水资源费等4项收费属于法律规定不能免征或在实际操作中难以落实,最终并未纳入本次免征范围,其余39项涉企项目中的省级收入全部免征。

  省发改委副主任吴维保称,对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实行如此广范围的免征,在国内省市中相当罕见。

  据介绍,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占全省公共收入的比重并不高,2013年是400亿元左右,占全省公共财政收入6%。就省级而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在40亿元左右,仅占2.5%。

  各市县要尽快公布新收费标准

  据介绍,对于收费收入各级分成的项目而言,免征省级收入后,收费标准将降低;对于收费分级征收的项目,如医疗事故鉴定费等,则可能实行省一级免费,各市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决策。

  省政府同时要求,各执收单位和各地要防止出现“省免市县不落实”、中间截留收入的现象。接下来,各市县将尽快公布这39项收费项目新的收费标准,让企业明明白白交费。

  吴维保表示,新的收费标准出台以后,12358热线全天24小时接受社会投诉。

  财政保障资金“兜底”保证运行

  免征这部分收入后,相关工作如何保持质量?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林楚欣介绍,省财政厅将相应安排2014年5-12月、2015年全年需省级财政保障资金。2015年以后年度省级财政保障情况在编报年度预算时另行研究。

  下一步,确需由省财政安排支出保障的,属于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属于以收费为主要来源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各执收单位不能因免征收费而影响正常履行职责。

  改革方向

  广州深圳探索行政管理“零收费

  “收费改革的目标是零收费,也就是不收费。”广东省发改委副主任吴维保表示,免征中央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只是轻费减负的一个新的开始。

  他表示,将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动态管理的收费评估制度。“每一个收费项目是否需要保留,收费标准是否需要调整,收费时限是否需要重新设定,收费范围是否需要修正,收费方式是否完善,收费主体是否需要进行变更等,每年都要进行一次评估”。今年,省一级选择了公安部门的驾驶许可考试费和质监部门电梯检验检测费,作为重点的评估项目。从明年开始,将逐步推开。

  吴维保还介绍,还选择一些地区和领域试点,初步决定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福田区和创业领域实行行政管理零收费的制度探索。“这是一项极其艰难的系统工程,需要上下联动、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吴维保说,相信经过不懈的努力,零收费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民生影响

  堤围费鼓励有条件市同步免征

  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最受关注的堤围防护费,本次除省级收入部分予以免征,广东省也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市地方收入与省级收入同步免征,“但不搞一刀切,具体由各市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省财政厅副厅长林楚欣表示,对没有同步免征地方收入的市,堤围防护费按现行征收标准下调20%,对不能按营业额计征的个体工商户及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免征,同时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实行“封顶”征收政策。

  省一级医疗事故鉴定或将免费

  免征政策实行后,省一级医疗事故鉴定或将免费,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务科主任蔡湛宇对此表示赞赏。他说,按照现行规定,患者对医疗过程中的任何医疗行为有质疑,都可以与医院协调,去各级医学会申请鉴定。目前广州市医学会的鉴定费是3500元,省医学会的是4500元。

  “原则上鉴定费用由患者和医院共同承担,但很多时候都是医院全部承担的。”蔡湛宇认为,政府免征收费后,能增加医疗事故鉴定的权威性,“减少了一些人觉得钱从哪儿来,鉴定结果就会偏向哪方的担忧”。

  操作细节

  五一前已征收入库的费用怎么办

  省财政厅正在与省发改委研究2014年5月1日前已征收入库的列入免征省级收入范围涉企收费收入的处理办法。可以肯定是会尽快退给企业,具体通过什么途径将另行通知,请企业留意。

  如与其他优惠重叠怎么办

  此次出台的收费优惠政策与国家和省已出台的各有关收费优惠政策一并执行,如收费优惠项目重叠,可按合并后最优惠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