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餐饮“最低消费” 东莞执行暂不给力

04.11.2014  10:43

  11月1日起,我国《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者最高罚款3万。南都记者近日走访东莞多家酒店食肆时发现,不少商家仍然坚守包厢最低消费门槛。据悉,缺乏细则指引和执法主体不明,或是导致“低消”依旧的原因。

   “未收到强制取消的通知

  11月1日中午,南都记者来到东莞南城山顶洞人素食茶艺馆,服务员表示一楼卡座免最低消费,如果需要占用二楼的包间,那么则需要达到最低消费额度200元。当记者向服务人员质询“为何有关部门明令禁止设置最低消费仍不实行”时,服务人员表示这是餐厅一贯以来的安排,并称暂未收到强制取消的通知。此外,在位于南城第一国际的润泽园椰子鸡仍然设置10人包间588元最低消费;毛家饭店南城区莞太路店亦继续维持包间388元的最低消费。

  在记者走访食肆之中,也有酒店对“最低消费”作出了改变。宏远酒店之前对包间设置有最低消费,其中早茶的最低消费为300元,另外包间的服务费是15%。从昨天开始,宏远酒店方面已经取消了包间“最低消费”的设置。不过,宏远酒店方面对包间的消费内容作出了些许限制,比如包间顾客无法享受面向大厅消费者推出的部分特惠餐点。

  试行办法缺乏细则指引

  据悉,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11月1日起国家将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反规定的经营者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但《规定》未详细指出处理“最低消费”的投诉和执法部门。有政府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商务部门由于缺乏相关细则指引,所以无法确定是由哪个部门去执法。

  同样显得无能为力的还有消委会。据东莞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表示,消委会接到过很多消费者有关最低消费的投诉,只能进行调解,但是他认为目前已有进步:“国家从法律层面对餐馆经营者进行规范,起码让行政管理部门有了执法的依据”。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昨日向东莞市商务局提交采访提纲,但至发稿时为止未获回应。

  业内人士:不认同“一刀切”做法

  不过,东莞市餐饮协会永远荣誉会长、花园粥城老板黎平则认为,东莞市目前有4万多家餐饮企业,其中设置最低消费的并不是很多,最低消费多出现在一些私房菜和高端餐厅。同时他对“一刀切”地取消最低消费表示质疑,“从个人角度上看,我觉得取消最低消费是不合理的,因为这样不鼓励优质服务,比如一个餐饮企业,投资几十万装修个豪华包间,一个消费者如果进来消费,只点一碗3元钱的白粥,那餐饮企业肯定亏死了。”黎平认为,餐饮市场是一个自由市场,不存在垄断关系,也不会存在强买强卖,“如果设置了最低消费,顾客可以用脚来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