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省级救市文件“闽八条”今日发布

08.08.2014  19:13

  福建住建部网站8月8日发布《意见》,福州市、厦门市可以根据本地市场变化情况,调整放开住房限购措施。

  网传已久的福建省房地产救市措施“闽八条”正式落地。

  8月8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也意味着一直被外界称为“闽八条”的购房新政正式在福建省内实行。主要内容包括8大条26小条,新政主要内容包括从首套房认定、购房落户、公积金贷款、二手房买卖、个人住房贷款以及分类调控等多方面提出意见。该文件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优惠政策有效期一年。

  该文件主要鼓励的目标人群为首置、首改、拆迁户购房者。同时规定容积率1.0以下,144平米以下的均属于普通商品房,并且优先满足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用公积金购房。扩大了鼓励的客户群体和产品的界定范畴。

  作为福建省两个实行楼市限购政策的福州和厦门,文件中表示两个城市可调整限购措施。对于整个福建省来说,在购房时无需提供一定年限的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而且购房套数只计算一手住房套数,家庭首改按首套认定。而且如果房贷偿清,对于再次贷款购房则按首套认定。这些方面的优惠政策有利于激活福建省二手房市场的活跃度,同时增强商品房的流通性。

  银行方面,虽然没有直接表明放松限贷政策,但是提出“差别化住宅限贷政策”的意见。意见指出,商业银行要增加住房开发贷款供应,各商业银行优先满足首套房贷需求。

  在和房地产开发紧密相关的土地方面,文件提出“完善土地供应机制”。各地根据库存情况确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不再捆绑配建酒店为出让条件。但同时也规定,在商品房库存超过24个月的情况下,要适当减少住宅用地出让规模。

  据福建省统计局公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福建省商品房销售总面积为1922.3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7%;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553.37万平方米,下降21.3%。上半年期间,福建省商品房销售额为1762.92亿元,同比下降11.0%;其中,住宅销售额1417.30亿元,同比下降15.7%。

  截至到2014年6月末,福建省商品房待售面积为1146.6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5%。其中,住宅待售面积达523.11万平方米,增长25.8%。

  随着全国取消限购政策的城市越来越多,截止到8月8日,据澎湃新闻统计,已有19个城市经官方确认松绑或取消限购政策,这十九个城市为:呼和浩特、济南、苏州、南宁、海口、西安、无锡、石家庄、杭州、徐州、温州、宁波、青岛、合肥、金华、太原、绍兴、长沙、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