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后广东高考生将不分文理科!实行“3+3”考试模式
重磅!经教育部备案同意,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广东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确定了广东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整体规划,基本框架,明确了改革的五大任务和23条具体措施,积极稳步推进广东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考试招生制度单项改革从2016年陆续展开,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高考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1、改革完善分类考试招生制度。高职院校考试招生逐步实现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本科院校实行统一考试,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让学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2、改革完善中小学招生制度。对中小学招生制度进行系统设计、统筹规划,通过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新生等有力措施。3、改革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覆盖高中所有学习科目。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为高校录取提供参考。4、改革完善一年多考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外语科目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机会,学生选择最好成绩使用,以减轻学生集中应考压力,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弊端。5、改革完善统一高考制度。统一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6、改革完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可概括为“两依据、一参考”,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积极探索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按照统一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校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7、改革完善公平公正制度。完善高校招生自律机制、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积极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是不是还看不明白?没关系,直接上图。
再看看考试院的详细解释:
问:基于高考基础上综合评价录取是指什么?
答:《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继续深化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发挥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机制。
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什么时候启动?
答:《实施意见》明确我省2018年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21年高考开始实行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高考综合改革具体方案将在2018年制定并公布。
问:从现在到实行新的高考方案期间,我省高考实行什么方案?
答:我省2018年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2021年高考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即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实行新的高考方案,现在在读的高中学生以及2016年、2017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仍执行目前的高考方案,考试科目、内容和方式不变,从2016年起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在实施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前,这几年过渡期,各中学和考生要按照目前的高考方案要求安排好教学和备考工作。
问:新一轮高考改革是否分文理科?考试科目如何组成?
答:考试科目设置是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意见》对此已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即实行“3+3”考试模式,也就是普通本科院校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值不变,每科满分150分。
考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科目成绩组成。计入高考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考试科目组合上不分文、理科。
问:那些科目提供一年多考?
答:为减轻考生集中应考的压力,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统一高考的外语科目,将创造条件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由考生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参加考试,并选择最好的成绩使用。
问: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包括哪些形式?考生如何报考?
答: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是指从统一高考中分离出来的实行单独招生的考试方式,目前主要包括:“3+技能证书”考试、五年一贯制、中高职三二分段、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等考试招生形式。
《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逐步实现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2017年我省将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增加语文、数学、英语3门考试科目,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自愿选择报考,并以此成绩作为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的成绩;2018年启动新的高考方案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改革。高职院分类考试方案由省教育厅制定,考生报考办法将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专项改革配套文件中予以明确。
问: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有何变化?下一步如何考虑?
答:《实施意见》明确2016年起将创造条件逐步淡化和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根据我省招生工作的实际,我省从2016年起,将原第二批本科A类及B类两个招生录取批次调整合并为“第二批本科批次”。今后,我省将创造条件逐步减少和淡化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让学生有更多选择院校和专业志愿的空间。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记者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