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偷油贼高速服务区砍死协管员 被判一死刑一无期
05.07.2014 11:00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主办
在梅河高速公路坭陂服务区作案后杀死服务区协管员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巫乐庭、罗苑丛报道:梅州兴宁坭陂服务区尽职保安被杀一案(详见羊城晚报5月15日报道)近日有了一审判决结果,梅州中院认定朱某祥和朱某辉均犯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朱某祥死刑,处罚金5000元,判处朱某辉无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
2013年10月5日晚,朱某祥、朱某辉两人流窜到梅河高速公路坭陂服务区西区偷汽车油箱里的柴油,得手后两人又驾车穿过涵洞到服务区东区继续寻找作案目标,因东区未停放有车而返回西区。刚回到西区,就看见被害人袁某(服务区协管员)走到刚才被偷的货车旁提醒司机。两人认为被害人多管闲事,持刀砍袁某后驾车逃离现场。袁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法院认为,两被告人携带凶器盗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朱某祥是累犯,且其首先持砍刀砍击被害人,并在共同砍击被害人离开现场后,又持刀返回再次砍击被害人,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极其凶残,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朱某辉见朱某祥和被害人扭打在一起时,亦持砍刀砍击被害人,其在故意伤害中的作用与被告人朱某祥相比稍小,故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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