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妻子不孕 丈夫欲离婚被法庭拒绝

11.12.2015  20:51

  国家开放二孩生育政策后,不少高龄夫妇开始跃跃欲试地备孕二胎。但韶关市翁源县却有一对夫妻,因妻子高龄不孕被丈夫诉请离婚。翁源县法院今天向媒体通报,法庭一审以原告诉请离婚理由不充分,判决不准予离婚。

  据法院介绍,家住翁源县的原告郑先生近日来到法院起诉,诉请法院判决与其妻子离婚。他在法庭上陈述称,他与妻子婚前仅见过两、三次面,缔结婚姻也不足两年,且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请求法院判决其与其妻子离婚。

  然而,被告李女士却十分委屈地向法官诉说:“我和他均已年过45岁,双方同属二婚,因此并未经过长时间的恋爱。但婚前他曾提出再要孩子,我当时就很为难地告知他,我作为高龄产妇,生育有风险不说,能不能怀上也是个问题。我提出如果他实在喜欢孩子,可以把他与前妻所生的儿子接过来一起生活。但他既没有同意,也没有表示我不能生育就不与我结婚的意见。

  组建新的家庭一年多后,郑先生见妻子久久未怀孕,便常常因生活琐事与其发生争吵,直至近日突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李女士认为,其与丈夫只是缺乏有效沟通,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恳请法官给予挽回机会。

  翁源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属自主婚姻,婚后感情尚好,后因家庭问题未能沟通解决引发矛盾,影响了夫妻感情,但只要双方彼此尊重,加强沟通,共同努力,仍有和好希望,婚姻生活仍可继续。据此,该院判决不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广州日报记者卜瑜 通讯员汪次安、林倚萍)

  [ 编辑: Nic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