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结束气象灾害(暴雨)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201405号]
17.05.2014 18:38
本文来源: 气象局
广东省气象局
签发人: 许永锞
关于我省结束气象灾害(暴雨)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4〕第5号
各有关单位:
3月28日以来我省出现今年以来最强强对流和强降水天气过程。预计,31日夜间起到4月1日,我省除南部沿海部分市县有中雨到大雨局部暴雨并伴有局地强对流天气外,其余市县有分散阵雨,我省降水范围明显减小,强度减弱。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4年3月31日16时结束气象灾害(暴雨)II级应急响应。
2014年3月31日16时
本文来源: 气象局
17.05.2014 18:38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