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金融创新15条发布:开启南沙2.0时代

16.12.2014  12:52

15日,备受外界期待的《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港澳办 台办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外汇局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新区深化粤港澳台金融合作和探索金融改革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南沙金融15条”)正式发布。专家表示,这对于广州南沙新区、广东乃至全国都有巨大而深远的意义和作用。

南沙金融15条明确提出了南沙新区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定位,即支持南沙新区充分发挥政策、区位和产业优势,积极发展科技金融和航运金融等特色金融业,推动粤港澳台金融服务合作,完善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探索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试验。

南沙金融15条分别从支持粤港澳台金融合作、丰富金融市场体系以及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创新业务试点等几个方面,提出了“探索研究港澳金融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入股南沙新区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允许南沙新区发行多币种的产业投资基金”“推进境内期货交易所交割仓库体系建设”“支持开展人民币计价业务试点”等15项具体支持政策。

广州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南沙地处珠三角地理几何中心,是连接珠江口两岸城市群和港澳地区的重要枢纽。2012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把南沙新区开发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要求加强粤港澳金融合作,积极发展科技金融、航运金融等特色金融业,不断完善金融综合服务体系。而南沙金融15条的出台正是基于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金融功能规划的需要,将有利于大力引进及设立一批增强市场功能的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组织,打造服务全省乃至泛珠三角地区产业发展,与港澳、东南亚有效对接的现代金融服务区。

南沙金融15条获批,还将有利于南沙新区更好地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南沙获批成为国家级新区后,越来越多的港澳台企业和投资选择在南沙布局,并因此产生大量内生和外延的金融服务需求。作为深化粤港澳台金融合作的示范区,南沙需要争取先行先试的金融创新政策,以扩大粤港澳台金融合作的范围和规模。”广州金融办负责人表示,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广东在新一轮海上丝路建设中充当着重要的角色,而南沙新区更担当桥头堡的重任。“海丝扬帆,金融先行”,扩大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需要南沙在深化金融对外开放上进行更多的“先行先试”。

记者获悉,目前广州市金融办与南沙开发区管委会正会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草拟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细则。广州广证恒生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袁季表示,此次南沙金融15条亮点颇多,特别是通过制定实施细则等措施后,还将在后续放大政策红利,对南沙新区金融业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政策亮点

1

探索降低财务公司粤港澳地区战投门槛

政策:探索研究港澳金融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入股南沙新区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点评:港澳的金融企业具有很强的国际融资能力。该条有利于南沙新区的企业积极申报设立财务公司,引导港澳金融企业积极入股南沙的财务公司。根据《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财务公司的战略投资者为境外金融机构法人的,其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亿美元。据广州市金融办透露,在此政策下,未来将争取降低港澳地区金融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入股南沙新区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门槛。

2

作为改革试验区享受ECFA协议有关金融政策

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合资证券、基金、期货公司。

点评:明确了南沙新区属于“在金融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的改革试验区,可以享受ECFA协议有关金融政策。

3

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主体范围

政策:允许南沙新区内的金融机构为港澳台居民(包括机构和个人)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金融服务。

点评:目前国家关于跨境人民币结算一般限于贸易结算,并且主要是针对企业。该项政策将不限于贸易结算,也不限于企业,极大扩大了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发展空间。广州市金融办透露,下一步将通过制定实施细则,最大限度扩大政策的内涵和外延,如允许在南沙发行港澳台多币种金融IC卡,便利港澳台企业和个人在南沙的工作和生活等。

4

支持银行开展外币离岸业务

政策:支持南沙新区银行机构按规定研究办理外币离岸业务。

点评:目前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都开设了离岸账号(即OSA外币账户)业务。客户的离岸账户等同于在境外银行开立的账户,可以从离岸账户上自由调拨资金,不受国内外汇管制。这条政策意味着除了招行、交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以外,未来其他银行机构也可在南沙新区设立离岸业务事业部,经营离岸外汇业务。

广州市金融办透露,下一步将通过制定实施细则,争取国家外汇管理局允许区内企业根据国际结算需要设立外汇离岸账户。目前全国只有重庆在开展离岸金融结算业务,一旦南沙能申请到企业开设外汇离岸账户,将可开展相关业务。此外,还将争取探索开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允许企业开设OSA人民币账户。

5

支持设立创新型金融机构

政策:支持南沙新区试点设立各类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

点评:在南沙试点设立各类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信托公司、私募股权基金、汽车金融公司、风险投资基金等新型金融机构等,可通过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直接或间接撬动南沙产业投资资金,同时达到增强、活跃南沙市场功能的作用。未来南沙新区将争取设立民营银行、航运保险公司、保险交易所、航运金融租赁公司、合资证券公司、合资基金公司等创新型金融机构。

6

发行多币种的产业投资基金

政策:允许南沙新区发行多币种的产业投资基金,研究开展多币种的土地信托基金(计划)的可行性。

点评:目前全国只有横琴获批允许发行多币种产业投资基金和开展多币种土地信托基金。南沙获批该政策,有利于引入更多的外资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土地信托基金。广州金融办表示,未来将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境内外符合条件的相关机构和企业发起设立多币种的南沙产业投资基金、多币种土地信托基金,打造南中国的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探讨与实力雄厚的外资股权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多币种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产业投资基金。

7

建期货交易所交割仓库体系

政策:支持南沙新区在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的前提下开展大宗商品交易,推进境内期货交易所交割仓库体系建设。

点评:此项政策明确支持在南沙开展大宗商品交易,为下一步设立交易平台奠定基础。广州金融办表示,下一步将在南沙新区设立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和资源配置平台,开展能源产品、基本工业原料和大宗农产品国际贸易交易。引入包括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内的三大商品交易所参与南沙新区期货交易所交割仓库体系建设。

南沙新区金融创新发展“15条

粤港澳台金融合作6条

引进来

1.探索港澳金融企业入股南沙新区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支持资质良好的信托公司到南沙新区开展业务。

2.支持包括港澳在内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南沙发展,探索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资本金结汇、投资、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

3.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合资证券、基金、期货公司。

4.允许南沙新区内的金融机构为港澳台居民(包括机构和个人)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金融服务。

走出去

5.支持设立在南沙新区的银行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指导意见》规定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

6.支持南沙新区银行机构按规定研究办理外币离岸业务。

7.允许南沙新区发行多币种的产业投资基金,研究开展多币种的土地信托基金(计划)的可行性。

8.支持南沙新区在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的前提下开展大宗商品交易,推进境内期货交易所交割仓库体系建设。

9.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在南沙新区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10.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保险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保险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保险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等专业性保险机构。

11.支持在南沙新区开展全国内、外资融资租赁行业统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内、外资统一的融资租赁市场准入标准。

丰富金融市场体系5项

12.支持在南沙新区开展人民币计价业务试点。

13.支持在南沙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

14.支持在南沙新区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境内集中管理试点。

15.支持南沙新区在国家总体部署和规范发展要求下,试点设立各类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

权威解读

广州市金融办主任周建军:

南沙2.0时代:

肩负人民币国际化创新试验和海丝桥头堡重任

南沙金融15条是全省第二个、全市首个国家级的金融专项政策。

对于国家而言,南沙新区将肩负起国家新一轮人民币国际化创新试验的重任。国家以“开放倒逼改革”的思路推进金融改革和开放,习近平总书记更是要求全国各地要尽快吸收和复制上海自贸区率先试验并推广的改革措施,其中重点就是人民币国际化。为此,南沙金融15条开篇第一点就提出支持南沙新区“探索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试验”,包括具体支持政策第二条提出“支持包括港澳在内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南沙新区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资本金结汇、投资、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等,都为下一步在南沙新区与境外尤其是粤港澳台展开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自由兑换打下基础。

对于广东省而言,南沙新区将肩负起深化粤港澳台金融合作和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的重任。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将南沙打造成为引领全国金融改革创新与开放发展的重要引擎。南沙金融15条重点提出了加强粤港澳台金融合作,开展外汇管理等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支持南沙新区在内地金融业逐步扩大对港澳台开放的过程中先行先试;同时,支持港澳台金融机构根据CEPA和ECFA优惠措施及相关法规规定在南沙新区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另一方面,南沙金融15条提出支持南沙新区金融创新发展,对珠三角金改也有率先突破和示范作用。

对于广州市而言,南沙新区将肩负起打造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新引擎的重任。作为广州5大金融功能区之一,南沙新区是首个获得国家专项金融政策支持的功能区,再加上南沙得天独厚的产业和区位优势,将成为广州全面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最重要、最强大的引擎。

对于南沙新区而言,将肩负起建设新海丝桥头堡的重任。南沙金融15条是国家首次提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后,经国务院同意实施的重要综合性金融政策,可以说,15条中的每一条都能够为加强我国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合作提供政策支撑,南沙新区已经将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作为战略目标,15条是一个很好的开端,未来南沙还将进一步深化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金融合作研究,继续向国家争取更多金融先行先试政策,为国家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合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专家点睛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所长任志宏:

打造南沙金融特色 争做海金丝桥头堡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任志宏指出,与上海自贸区政策相比,南沙金融15条在金融改革方面更具原则性。它的线条更粗更宽泛,并且结合了广东金融的实际发展情况。“我认为,广东最需要的是中央给一个原则性、方向性的指示,这样南沙创新的空间就会更大。

南沙金融15条明确了港澳资本可以进入到中国大陆,在股权投资方面,南沙金融15条比上海自贸区的政策更明确。而且,港澳资本也可以参股到南沙本地的财务公司,通过这个触角,就可以搭建真正意义上港澳进入内地资本领域的桥梁,为下一步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以及本外币自由兑换不需要任何附加成本做好了铺垫,更是为货币体制改革、利率市场化改革提供了创新的土壤。

其次,南沙金融15条对平台的建设可称得上是浓墨重彩,同时在期货交易所方面也做出了一些大胆的创设。如果在这方面做好了,对整个广州的区域经济建设将会是一个根本性的突破。

对于广州未来该如何利用自身优势打造南沙特色金融平台,任志宏建议,南沙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大力发展航运金融,结合广州的实体经济,在科技金融升级方面下大力气;同时,还需通过资本市场、股权投资将连接港澳资本的通道打通;此外,广州是“一路一带”中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可借此机遇,把广州作为面向东南亚、东盟乃至亚太的延伸,打造海上金融丝绸之路的桥头堡。

广州广证恒生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袁季:

探索金融平台建设 南沙先行先试

广州广证恒生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袁季认为,南沙金融15条此时出台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自从上海自贸区之后,天津、福建等地都积极推进申请自贸区的工作,南沙政策能够在这样一个时间落地,在战略部署等方面都凸显出了南沙的重要战略意义。

南沙强调的是特色金融。除了区位优势,南沙特色金融还应包括科技金融、航运金融。对于南沙金融15条,外界较为关心的是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如果这个意见获得支持,那么不仅仅对大宗商品的交易有积极影响,对于本地的相关产业发展、金融市场、金融城市的建设也会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袁季表示,李克强总理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谈到,上海自贸区的实验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另一个是发展和开放的关系。南沙自贸区也会在这两方面进行积极尝试,如人民币国际化的先行试验,包括在外资、股权、投资企业方面的扶持政策。与此同时,在大的金融创新和产业转移背景下,南沙占有一定先机。这个先机对于金融平台的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目前来看,南沙会扮演一个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经验的重要角色。三十多年前改革开放,上海和广东扮演了改革的先行军角色,那么就目前新一轮的改革浪潮来看,广东仍然是“排头兵”。这种意义不仅体现在政策层面上,更多的是对广东过去三十多发展和积累的肯定。

总策划:莫高义 张东明 王更辉

总统筹:王垂林 姚燕永 郎国华 陈志 梅志清 邓红辉 练学华

执行:卢轶 周志坤

撰文:南方日报记者 郭家轩 黄倩蔚

实习生 陈晓薇 通讯员 欧峻青

(编辑: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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