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实现问责制覆盖全市公务人员

23.12.2014  02:53

  中新社广州12月22日电 (记者 王华)广州市纪委22日下午通报两份“意见”,明确问责制实行公务人员全覆盖,包括在编人员和合同制工作人员。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腐败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当事人也查领导责任。

  根据通报,问责对象全员覆盖,不仅指各级机关公务人员,还包括工青妇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组织、国企等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党政机关任命人员。

  问责情形分为决策问责、执行问责、监督管理问责、纪律作风问责4大类27小类。问责处理方式,设定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免职等10种问责方式。

  广州市纪委常委梅河清强调,广州对“问责制”落实进行了创新,更注重科技反腐、更注重责任追究。如,要求企业有损失必查,有责任必究、有腐败必惩,对发生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所属企业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

  据悉,广州市从2006年起实行纪检派驻工作,至今已派出4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覆盖所有市府部门、市直机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