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省财政补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06.11.2014  08:08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省财政补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11月4日至11月12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吕水文,电话:020-83853565

  省财政厅联系人:涂剑锋,电话:020-83170600

     附件:2014年省财政补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资金分配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