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实名登记 监控与公安联网

19.09.2014  10:10

   东莞娱乐场所管理从治标转向治本

   东莞时间网讯 东莞对娱乐场所管理再上“紧箍咒”。昨日,东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娱乐服务场所管理的意见》及4份配套政策文件,简称东莞娱乐服务场所管理的“1+4”系列政策文件。

  “目前,过多过滥的娱乐服务场所市场主体是造成恶性竞争,违法经营的重要根源。”在昨日的新闻通气会上,负责起草该文件的市委政研室有关负责人说,东莞必须着力压减市场主体,已有的娱乐服务场所复业要过验收审查关,不达标的娱乐场所一律予以取缔。

  对新申办的,将通过前端介入、开办约谈、准入承诺、建档管理等措施,严把准入关。同时,场所和经营必须要满足规范条件。比如在场所出入口、接待大堂、收银台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并与公安部门后台联网。要求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营业期间应着装整齐大方,不能有伤风化;对从业人员应实行实名登记管理。

  这标志着,东莞规范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从治标到治本的转变,为长效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亮点1、清除主体,压减存量

  目前,东莞娱乐服务场所数量超过市场需求,是造成恶性竞争、违法经营的一个重要原因。

  市委政研室有关负责人说,必须着力压减市场主体。对于目前已存在的娱乐服务场所,将严格执行复业验收审查制度,达到相关标准后方可重新营业。对于不达标准的,一律予以取缔。对于新申办的,要通过前端介入、开办约谈、准入承诺、建档管理等几项措施,严把准入关,要求场所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和经营,严禁违法主体进入市场。

   亮点2、根除隐患,严控行为

  经过分析研究,文件起草小组认为娱乐服务场所涉黄隐患集中在“房、床、锁、灯、窗、铃、影、人、照、证”十个方面。比如说,要求场所房间、包厢内不得安装可调节亮度的照明灯;房间、包厢房门上安装的透明门窗高度尺寸须符合要求,且不得设置遮挡物;在场所入口、接待大堂、收银台等重点部位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公安部门后台联网。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营业期间应着装整齐大方,不能有伤风化;对从业人员应实行实名登记管理。

   亮点3、铲除暴利,斩断链条

  《东莞市娱乐服务场所监管工作指引》加强了对娱乐服务场所的日常监管,对违法行为坚持从严处理,消除娱乐服务场所不合法暴利,强化风险与收益的对称性,全力压缩基层的自由裁量权,斩断经营背后的利益链条,真正实现严刑峻法,重典治乱。

  针对目前娱乐服务场所在日常监管、横向交叉和上下对接中的监管责任盲区,《东莞市娱乐服务场所监管操作若干规定》通过建立信息整合、线索流转、联席会议等机制,强化联合执法,铲除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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