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

29.05.2015  12:37

制图/杨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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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地方性立法的四大猜想

东莞时间网讯 争取了6年的地方立法权终于来了,东莞准备好了吗?昨日下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即日起,东莞等9市可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对莞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和影响

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东莞的特殊行政架构、特殊人口构成、特殊经济结构、特殊地理位置,以及在区域经济的发展、先行先试改革等方面,均迫切需要制定契合东莞实际的地方性法规。

早在今年3月份,东莞就成立了市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亲自担任组长。随后,5月7日东莞正式成立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作为市人大首个专门负责统一进行立法审议的机构。

该委员会由11人组成,下设1名主任委员以及3名副主任委员、7名委员。11名组成人员均有从事法律工作的经历,其中有4人是法学背景本科以上的学历,组成人员来自高校、城建、环保、文化、基层等领域。值得一提的是,法制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立法法》赋予地方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三大领域相对应。

昨日,东莞终于圆了“地方立法之梦”。有专家认为,这对我市进一步推进地方自我治理、改善地方法治环境、进一步激活自身活力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和影响。

首个立法项目计划锁定三大领域

根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印发的评估组报告显示,各市人大常委会为拟定获得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批地方性法规项目,组织开展了立法调研和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在调研梳理的基础上,各市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了各自拟制定的立法项目。

记者获悉,目前东莞已制定了一份立法项目计划,内容均是围绕着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三大领域。这批立法项目计划一旦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东莞将着手制定地方性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俊荣透露,今年下半年至明年将从立法项目计划中选取部分作为立法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