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规划国土局原副局长索受贿153万获刑11年半

23.05.2014  12:32

新快报讯 记者郭海燕 李海强报道 广州南沙规划国土局原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沈耀军,受贿索贿人民币共计153余万元,为他人解决违法用地、土地开发等问题,近日被南沙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资料显示,沈耀军现年51岁,原任广州市南沙区规划和国土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兼任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南沙开发区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正处级),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南沙区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主要协助局长开展国土和房屋管理方面工作,负责用地管理等工作。

据南沙区检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3年间,沈耀军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价值共人民币13.4万元;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114万元,港币30万元。

其中最大的一宗是,2009年下半年,沈耀军为广州某电子有限公司原开发土地,收受该公司总经理章某贿赂30万元。

近日,南沙法院决定对沈耀军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没收财产人民币45万元。扣押的赃款153万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