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博罗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01.07.2015  17:40

粤教督〔2015〕34号

博罗县人民政府:
      由惠州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博罗县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博罗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并颁发“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牌匾。
      希望博罗县以此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效能;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全力提升师资队伍现代化水平。全面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尽快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进一步强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意识,积极主动,加大政策、经费支持力度,扩大交流范围,探索合作新模式,全面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