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诱导吸毒 新毒品Happy水吸食行为社交化

27.06.2014  12:18

   第二市区检察院3年办理该类毒品案件48宗

   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某锋非法持有毒品——开心粉案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刘某锋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开心水”、“开心粉”都是近年出现的低纯度的新型化学合成毒品。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以来,该院办理该类新型毒品案件高达48件,吸毒行为社交化现象突出。

   请客吸毒成为人际交往“新时尚

  该院统计发现,由于这些新型毒品吸食后能使人达到兴奋、迷幻状态,暂时缓解精神压力,因而被工作压力较大、有社交联络需求的白领阶层、企业管理阶层、私企老板等群体推崇,用于在聚会中活跃气氛、联络感情,巩固交际圈。例如,虎门镇某酒庄经理董某平,在请朋友喝酒娱乐期间,就吸食“开心水”助兴。

  同时,“开心水”、“开心粉”的纯度低,只有群体吸食才能产生刺激效果,因而吸食者多邀请朋友、同事等群吸、群食,少则三五人,多则几十人。这样就容易形成“诱导吸毒”,推动吸毒人数迅速扩张。例如,被告人李某宽生日时曾购买“开心粉”调冲给朋友饮用。公安机关接报案后,现场缴获20多包“开心粉”,在现场查获的84人中,42人参与吸毒。

   吸食地点逐渐从娱乐场所向私密场所转移

  该院还发现,这些新型毒品的传播离不开一个重要的“推手”——娱乐场所。如上述被告人刘某锋当时就是在KTV消费时,得知“开心水”能够提神、活跃聚会气氛,且每小包仅10元,于是在KTV内向吸毒人员购买了100多包。除容许他人在场内贩卖毒品外,娱乐场所还设置专门用于吸毒的“嗨房”,吸引他人消费。

  目前,随着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容留吸毒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强,社交吸毒的地点也逐渐发生转移,有逐渐从KTV等娱乐场所向宾馆、酒店、咖啡厅、出租屋、住宅等私人聚会场所转移的趋势。在办理的48件案件中,出现在上述地点的就有38件,占总数的79%。

  ●检察官建议

   要严控涉毒娱乐场所

  第二市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建议,加大对新型毒品危害性的宣传力度,打破群众认知误区,突出社交吸毒行为的危害,制造打击高压舆论态势;同时,要严控涉毒娱乐场所,加强治安巡查和涉毒排查,及时发现和打击吸贩毒行为,加强对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