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银行员工设基金非法吸存 理财骗局狂敛7亿元

05.11.2014  11:35

  中新网广州11月4日电 (程景伟 天讯 龚宣)广州警方4日晚上通报称,9月25日,广州天河警方成功打掉一个前银行工作人员以合伙经营“私募基金”可获高额回报为幌子,实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7亿余元的特大犯罪团伙,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3名。

  9月25日,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的丁女士,驱车来到位于广州CBD里的一家基金公司。十几个男男女女堵在公司门口要求查账。丁女士也投进去了人民币600万元,但已经几个月没有收到分红。不过,众人最终从基金公司得到的回答是项目失败,投资收不回来。

  一年前,一直帮丁女士打理投资业务的杨某(男,44岁,广东省广州市人,深圳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法人、公司财务总监)向她推荐一个基金理财产品,可达到6.5%-14%的年化收益,他们准备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募集资金合伙进行投资。丁女士当时投了600万元。

  如今投资失败?丁女士想不通,在场的其他十几个男男女女也一样。带着疑问,他们当中的一位报了警。接报后,天河警方立即派员前往处置。警方迅速地控制了基金公司财务的电脑。打开电脑里的Excel表格,映入处置民警眼帘的是270余个投资人的名字,其中投资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很多,高于1000万元的也不少。

  杨某所在的“深圳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警方将当时在场公司所有员工带回调查。后经初步调查,发现这是广州天河区有史以来第一单以私募基金为幌子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经调查,2011年,原广州市某银行工作人员卢某(男,45岁,广东省广州市人,深圳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总经理)在深圳市注册成立“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卢某凭借专业的融资理财知识和人脉资源,先后代理发行了数个基金理财产品,并拉拢了杨某等一批原银行工作人员到其麾下效力,其中不乏银行原副行长、原高级客户经理等资深金融理财人员。

  2013年,卢某获悉某服务公司有融资需求。随后卢某与该服务公司约定,每笔由“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借贷给该服务公司的款项可得到24%的年化收益,且每笔借款发生次日,某服务公司支付其中1/4的收益。

  卢某伙同杨某等人打造一个专门瞄向高端投资客户钱包的“进取九号私募基金”项目,吹嘘该项目有价值高达3亿余元的土地、物业作为抵押。同时许诺投资人每投资人民币100万元以上3-24个月可对应获得6.5%-14%的年化收益。

  获取的是24%,支付的是6.5%-14%,中间赚取10%以上的差价。卢某和杨某等人规定:不能公开募集,就口口相传、私下推介,或者是在基金公司网站、信托产品商城等互联网小众网站,以打“擦边球”形式公开宣传;投资额不能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他们就对小额投资人,采取“拼车”、“他人带持股”的形式变相拉进来。

  为募集更多的资金,他们就不惜开出每笔2%-2.5%的高额提成,鼓动他们拉拢过来的原来在银行等金融部门工作过的员工。卢某等人累计募集的资金高达人民币7亿余元,累计拉进来的投资人数多达270余人。积重难返,2014年9月,与卢某等人合作的某服务公司终于垮塌,总计亏空高达人民币3.1亿元的投资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