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协商就涨停车费 广州多个小区被告诫

07.09.2015  09:18

昨日,广州市发改委向媒体表示,自8月16日至今,已经对多个居民住宅小区停车场收费情况进行了巡检,特别是对社会反响较大的天河、海珠金田百佳小区、富基广场小区、富景花园小区等停车场进行了检查,计划9月份涨价的小区停车场经营者受到告诫。这是广州市发改委在住宅停车费放开限价后首次作出明确的官方回应。

南都记者昨日走访了解到,包括上述小区在内的一些小区在被告诫后已经进行了价格调整。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住建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全省从8月15日起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这个通知一出来,广州一些小区就开始涨价。放开限价20天来,已有不少小区被媒体曝光擅自涨价并引起业主反弹。

广州市发改委称,“通知”下发后,市发改委立即与市交委、住建委和停车场经营协会等有关方面沟通衔接,研究制定实施意见。目前,征求意见稿正在修改完善当中,拟按有关规定程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从2015年8月16日至今,广州市区两级价格主管部门联动,对全市多个居民住宅小区停车场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巡检。目前,检查组已告诫准备涨价的停车场经营者,制定或调整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遵守“通知”的规定办理,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者其他方式约定。其中,对占用小区公共用地的停车场,必须通过小区业主大部分(“双过半”)同意才可调价。

例如淘金花园正平北街露天停车场属小区公共用地,该停车场经营者没有经过“双过半”用户同意自行调价。被责令整改后,该物业公司已暂停调价,并承诺将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执行。

走访

昨日,南都记者走访此前准备调价的停车场发现,位于海珠区的富景花园小区和富基广场一期都在调价上作出了让步。这两个小区都在昨日傍晚广州市发改委公布的告诫提醒名单之列。

富景花园 涨价后车少了一半

富景花园小区的保安亭张贴着两张不同日期的通知。8月17日的通知称,小区停车费标准调整为小车临保5元/小时,12小时限价30元,24小时限价50元;月保车辆800元/月。临保涨了一倍,月保也涨了三四成。

9月1日的通知则表示,8月18日调整车场收费以来,已经有效控制了外来车辆占据车位的问题,现在重新调整收费,业主登记后可按照12小时限价30元,24小时限价35元停车,一户一车。

事实上,涨价之后不仅受到了发改委告诫,小区的停车位也没那么吃香了。车场管理人员说,以前停不下,涨价后车少了一半。一住户告诉南都记者,物管调价并没有跟住户进行协商,直接贴一张通知出来,许多住户都表示不满。涨价后他家的车就放到附近亲戚家小区停放,因为那里不收停车费,但是每天都得搭两个站的公交去取车,很麻烦。

富基广场 被告诫后恢复原价

与富景花园小区相比,富基广场在被告诫后调整更为彻底,直接恢复到了原来的价格。8月20日,富基广场贴出通知,宣布自8月25日开始A区临保车位价格调整为每小时4元,9月起月保车位租金为每月800元。昨日,南都记者看到其门口的标价牌恢复到了500元/月的月保价格。

据了解,开发商此前声称多数车位产权属于己方所有,但有业主表示在阳光家缘等网站查询得知,富基广场A区负二、负三层地下停车场绝大部分属于人防工程,产权并不属于开发商。8月31日上午,海珠区发改局参加了滨江街综治办组织的协调会,要求富基物业公司将证明车位产权属于广州市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料公示。昨日,记者走访小区时发现已经调回原价。

提醒

1 搞清车位产权再维权

南都记者发现,一些业主并不清楚小区停车场的产权归谁,是否属于占用公共用地停车场。此前,广州市停车场协会已经表示,广州市掌握在开发商手上的停车位属于少数,因此不担心大规模涨价。业主在维权时不妨先查清楚是否属于公共用地停车场,如果是公共用地停车场,物管要调价必须与业主协商,达到“双过半”(人数过半,面积过半)的条件才能调价。如观察人士所言,停车费放开某种意义上也考验小区业主自治能力。

2 发现乱涨价怎么办?

广州市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管力度,会同各区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停车服务收费水平的监测,及时掌握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并通过官网或各大媒体向社会公布具有代表性的住宅小区、商业配套及政府列管停车场以外的露天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水平,引导停车场经营者合法合理定价。

如遇违规收费可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12358全国价格举报系统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