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10.05.2018  23:06

粤教人函〔2018〕107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17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在各地各校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评选、审议、公示等环节,其中特等奖报请省政府同意,共评选出2017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558项,其中:特等奖9项、一等奖249项、二等奖300项,现予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完善和创新获奖成果,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工作,积极组织获奖教学成果的推广、交流和应用,争取在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中再创佳绩。鼓励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进一步加大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力度,创造出更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和推广价值的高水平教学成果,为加快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附件: 粤教人函〔2018〕107号附件.zip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