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组团赴广东雷州花巨款杀虎吃肉 判13年
[ 摘要 ]12月29日,钦州市中院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裁定,徐某最终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5万元,其他14人也受到相应的法律惩处。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钦州讯 (记者赵敏)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南宁富商徐某2013年曾3次组织15人驾车前往广东雷州市,花巨款购买活虎,卖家则现宰现卖,当场交易。12月29日,钦州市中院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裁定,徐某最终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5万元,其他14人也受到相应的法律惩处。
去年3月13日,徐某召集张某、区某共10人分别驾乘3辆小车,从防城港市开往广东省湛江市。到达湛江后,徐某指示张某等6人分别乘坐两辆车在渝湛高速公路横山服务区等候,他与区某等4人继续驾驶其中一辆小车,来到湛江市辖雷州市龙门镇后排管区上村一片桉树林中。
现场,已有七八个人在等候,一只活老虎被装在铁笼中。徐某等4人目睹了老虎被电击宰杀后肢解,屠宰人员将整只被肢解的老虎肉块、骨骼、内脏、虎血分别装进两个泡沫箱和一个塑料桶。在徐某指挥下,现场人员将这些装上小车,由区某驾车搭乘徐某等人离开。
徐某到达渝湛高速横山服务区,与在那里等候的张某等人会合。在徐某指挥下,张某等人把两个装有老虎肉块、骨骼、内脏的泡沫厢,分别转移到张某等人驾驶的另外两辆小车尾厢,徐某指示“如果有人查,就说是马肉、牛肉或大猫肉”。随后,3辆车返回南宁市青秀区青秀路一家酒店。当晚,徐某请大家吃了老虎肉。
去年4月21日、5月20日,徐某再次组织人员前往广东雷州,目睹卖家现场宰杀老虎全过程,然后徐某当场购买老虎肉块、骨骼、内脏、老虎血酒等物,再叫人运回南宁。其间,有人用手机拍摄了杀虎全过程,后被警方提取到手机视频。
去年5月31日,广西森林公安局从徐某家里搜出21瓶药酒,从冰箱里搜出动物骨骼、动物肉块8份。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中部分动物骨骼、动物肉块就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老虎。同时,从中鉴定出有大壁虎16只、眼镜蛇1条、虎鞭1条,其中大壁虎价值约1.34万元、蛇价值约1.13万元、虎鞭价值48万元。
公诉机关称,南宁富商徐某是南宁的房地产开发商,同时还从事物业管理、酒店经营及建筑施工业,并在境外有投资项目,他有烤虎骨、剔虎爪、藏虎鞭、啖虎肉、喝虎血酒的特殊嗜好。经核定,徐某组织人员3次去雷州购买老虎,共宰杀3只老虎,每次非法运输的虎制品价值48万元,3次非法运输虎制品的总价值为144万元。
今年4月28~30日,钦州市钦北区法院一审认为,徐某伙同张某、区某等15人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徐某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5万元;判处其他14人5年至6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到5万元不等。宣判后,徐某等15人均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12月29日,钦州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3月,广东湛江市公安局在雷州破获一宗“非法猎捕、宰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缴获刚被宰杀的老虎1只、虎制品若干。顺藤摸瓜,由此案之后,揭出了一起“连环杀虎案”。持续侦查后发现,10多年来,在广东湛江一带,杀老虎卖肉卖骨卖虎骨酒,已经渐成风潮。
所有老虎都是事先预订,老虎运到前买家就下好单了,现场屠宰后分割完毕,各提所需走人。老虎运到时,必须是活的,然后关在铁笼子里,在木棒顶端绑上连着电线的铁块,戳进老虎嘴巴里。之后,开动柴油发电机,电击10多秒后,老虎如病猫一般趴下,动弹不得。电击致死后,就开始屠宰,通常由当地富有杀猪或杀牛经验的屠夫执行。其中,一直在“主杀老虎”的是雷州的黄某。他杀了几十年的猪。61岁时,因为连续杀10多只老虎,被警察追捕,逃跑路上不慎摔亡。据说他每次帮助宰杀1只老虎,可获利1000元左右。而宰杀后的老虎,虎骨均价7000元1斤,虎肉均价500元1斤,虎骨酒均价500元1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