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公积金贷款新政再征意见

01.07.2014  13:52

  文/表 记者赖伟行 通讯员廖烈友、刘唯

  为防控资金流动性风险,广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对市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比及贷款发放额度进行合理控制,2014年的存贷比不超过80%,贷款额度不超过170亿元。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按月轮候放款等方式对年度贷款额度进行合理配置。

  昨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二次会议决定,《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两份文件2014年6月30日起至7月10日止再次征求公众意见。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广州去年公积金贷款额超过310亿元,今年前5月公积金贷款额度已达100亿元。不过部分额度为去年积压而致,随着今年楼市成交的下降,公积金贷款申请宗数也在逐月下降。相关规模控制细则将在贷款新政通过后再制订公布。

  放款时间会延长

  汇翰按揭高级业务经理莫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公积金贷款由审批到放款时间大概在两个月左右,相信一旦新政出台,将会令到额度更为紧张,放款时间自然会增长。而贷款额度计算方式的出台,将有利于缴纳时限更长的市民。她也预期,公积金中心未来将采用按月控制额度的方式进行放款。

  “公积金贷款占二手房交易的比例已经由今年三月的接近四分之一下降到五月的不到两成。即使新政现在出台,对楼市的影响也不大。”满堂红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分析,新政把申贷缴存年限由连续改为累计,有利于频繁跳槽的年轻人,而贷款楼龄的放宽,也有利于市民购买楼龄较长的学位房,体现了公积金新政的人性化。

  “贷过不能再贷”拟保留

  昨日征求意见的新政保留了关于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二次贷款的相关条款。公积金中心透露,截至2014年5月,全市累计共有36.6万职工贷款,约占全部缴存总人数396.5万人的9.2%。这部分贷款职工不但提取了本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同时使用了结余资金843亿元,占总结余资金的82%。如果不对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职工的二次贷款行为进行限制,会影响以后首次置业职工的公积金贷款,有失公允。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人数不超过1万人。按照新的规定,二次贷款按照个人来计算额度,这就意味着夫妻双方一人即使有一人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只要房屋套数符合要求,另一方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缴存期限越长可能越有利

  记者了解到,除了要满足不高于个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外,可贷额度还不能高于贷款最高限额:即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两人(或以上)为80万元。

  据透露,按照上次征求意见时的计算公式,月缴存额为500~1000元这一档次的职工按新计算公式便可满足贷款50万元的条件。业内人士分析,新的额度计算公式对于缴存期限较长的职工更有利。

  例如,一位每月公积金只有500元的职工,经过十年的沉淀,公积金账户余额也有6万元。假设他20年后退休,按照原有的计算公式,其可贷额度为36万元,而按照新的公式,可贷额度就能达到最高上限50万元。

  但假如一位职工只缴存了3年,27年后退休,同样缴交水平下,原有可贷额度还是36万元,但按照新的公式,缴存额度则为30.6万元。

  征求时间:截至7月10日    查阅文件: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反映意见邮箱: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