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张新华涉嫌贪污受贿近4亿今早受审 幻想判缓刑
今早,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受审 羊城晚报记者 黄巍俊 摄
白云农工商公司系列案追踪
涉嫌贪污受贿近4亿,为广州涉案金额最大的贪污贿赂系列案
羊城晚报记者 凌越 董柳 通讯员 龚德家
今早9时30分,涉嫌贪污受贿近4亿元的52岁“裸 官”张新华步入广州市中级法院的法庭,张新华被控在担任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下称“白云农工商公司”)经理一职期间,共贪污2.84多亿元,受 贿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检方指控张新华涉嫌贪污罪和受贿罪,应数罪并罚。此前,广州市检察院曾披露,该案是广州迄今涉案金额最大的贪污贿赂系列 案,以张新华为首,目前以行贿、受贿罪名立案侦查的人员有18人,已起诉涉嫌行贿受贿人员12人。
[庭审]
对检方认定的贪污有异议
今早庭审时,张新华对检方认定的贪污和受贿数额有异议,但对于具体数额是多少也不是非常确定。而对于假借企业改制之名,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 瞒债券等手段,将白云农工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大量国有资产转至广田公司名下,张新华表示,成立私营公司是因为担心国有资产被拍卖,为了安置员工,于是成 立私营公司,用领导私人持股的方式托管国有资产。张新华承认,改制前曾报上级机关审批,然而上级机关的批复是国有公司不能参股私营公司,也就是否定了国有 公司改制。
[案情]
转移鲸吞2.84亿国资
据检方指控,1998年6月至2013年5月,张新华在担任白云农工商公司经理(正处级)、广州有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有林公司”)副董事 长、总经理期间,利用主管全面工作,负责管理公司所属及下属公司资产物业的职务之便,假借企业改制之名,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瞒债券等手段,将白云 农工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大量国有资产转至广州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广田公司”)名下,涉及的国有资产有房产、厂房、果园和土地,遍及广州市白云 区、越秀区和天河区,甚至香港九龙尖沙咀也有一套房产涉及其中。
而广田公司则是张新华以“保护”国有资产为名主持成立的,名义上该公司由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监管,实则由张新华个人实际控制。
2006年,张新华擅自成立私营性质的广州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并与广田公司合并,使上述国有资产全部私有化。而张新华将原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 的部分管理层人员也拉入了新成立的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并让这些人员在新雨田公司占有相应股份。其中,张新华在新雨田公司占有25.4%的股份,折合人民 币7200余万元。经评估,张新华涉嫌贪污的这些被非法转移的国有土地和房产价值达2.84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