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符合推荐资格名单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8〕3号)的有关要求, 本届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我省推荐名额为102项,其中由一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指成果第一持有人,含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以下简称“一线教师”)主持和中小学幼儿园主持完成的成果推荐71项,非一线成果推荐31项。我厅根据上述要求,在2017年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中按照如下方式择优推荐:
一、国家级一线教学成果推荐方式
1.获2017年省基础教育类教育教学奖一等奖的51项一线成果自动获得申报资格。
2.获省级基础教育类二等奖的教学成果中,根据省级基础教育类成果奖评审时7个学科分组,二等奖数量最少的学科组选取排名前2位的一线教学成果,其他组每组选取排名前3位的一线教学成果。
二、国家级非一线教学成果推荐方式
1.获2017年省基础教育类教育教学奖特等奖的3项非一线成果自动获得申报资格。
2.获2017年省基础教育类教育教学奖一等奖的非一线教师主持教学成果为44项,同样按照省级评审的7个学科分组,从每个小组选取排名前4位的非一线教学成果。如学科组非一线教学成果数量不足4个,将剩余名额分配到一等奖数量较多的学科组。
现将符合推荐资格成果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4月18日至4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林君芬、耿丹青,电话:020-37628293,020-83525410,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308办公室(邮编510035)。
附件: 附件2:广东省申报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符合推荐资格名单.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