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参加2018年度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成果项目名单的公示

23.04.2018  16:50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3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44号)的安排,经各校申报、评审、校内公示、省教育厅审核,拟推荐“立足两个前沿,坚守树人根本——中山大学全员育人大思政格局四十年的构建”等64项成果(详见附表)报教育部参加2018年度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现将成果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4月23日至4月27日,共5天。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高教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禁止借机诬告诽谤。

联系电话:020-37629463;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1116室(邮编510080)。 

  附表:2018年度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拟推荐参评成果项目名单.xls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4月23日   

关于2018年完善职业教育资金(中职部分)安排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符合推荐资格名单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8〕3号)的有关要求,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