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150亿 新中国大厦黑老大被控4项罪一概不认

22.04.2015  10:08
新中国大厦在2003年前后逐渐发展成服装批发行业的核心商业圈。 信息时报记者 叶伟报 摄(资料图片) - 新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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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大厦在2003年前后逐渐发展成服装批发行业的核心商业圈。 信息时报记者 叶伟报 摄(资料图片)

  信息时报讯(记者  魏徽徽)  位于广州荔湾区十三行路1号的新中国大厦从1996年7月奠基至今,近20年来风雨不断,先卷入案值超过150亿元的“98.12”广州史上最大非法集资案,开发商卷款潜逃致烂尾,上千名小业主维权长达17年,再到2011年新旧管家上演全武行的“4.15”事件,如今又因承租引发矛盾曝出涉“”团伙在背后控制大厦。

  昨日,以宋志永为首的新中国大厦涉黑团伙20名成员,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多个罪名,在海珠区法院受审。

   潘氏时代”:开发商涉黑

  1998年12月,新中国大厦的开发商广州市国商大厦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国商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潘维曦(另案起诉)外逃香港,但他通过内地的代言人仍实际控制新中国大厦。

  2003年前后,新中国大厦逐渐发展成服装批发行业的核心商业圈。同年10月,潘维曦的代言人之一陈学林,通过广州雅时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外称“大时代服装批发市场”,后更名为“广州宣泰贸易有限公司”),与国商公司签订的一楼铺位委托经营合约。

  据指控,雅时达的委托经营权本应2003年10月30日当期,部分将铺位返租给国商公司的小业主不同意续签给雅时达,转而签给了一家叫“耀生”的投资管理公司代为收租、出租和管理。

  陈学林为了取得经营权,纠合宋志永合谋,共同组织陈炳坤、倪福新、邹德良、马跃辉、曾庆伦、涂永强等10人,采取滋扰、摆场、提果篮登门“拜访”、跟踪上门、言语恐吓、强行拉闸封铺等方式暴力殴打及威胁小业主,威逼耀生公司退出经营管理。

   宋氏时代”:代言人上位

  作为潘氏代言人之一的宋志永,在与陈学林合谋逼走耀生公司后,开始安排亲信陈炳坤、崔双意、倪福新、王安稳等人进入新中国大厦,意图取代潘维曦,控制相关楼层的租赁经营、转租商铺的权利赚取差价,向场主收取“答谢金”、“进场费”,收取物管费、停车费等,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为排除竞争对手,宋志永指使其成员通过暴力、威胁的手段,威逼在新中国大厦负一层经营的姚某孙退出经营。

  同时,宋志远指使成员殴打商户,并威逼部分商户低价转让其经营的商铺。

  检方指控称,随着宋志永的势力不断发展壮大,潘维曦、陈学林的地位相对弱化,逐渐形成了以宋志永为首的涉黑团伙。宋志永还实际控制这新中国大厦内部的9家公司。

   政法大学教授任辩护律师

  昨日庭审,宋志永最先受审,他被指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故意伤害罪等4项罪名。但宋志永对所有罪名均不承认。

  宋志永的家属为他聘请了两位辩护律师,两名律师都是业界响当当的刑辩专家。其中一人是76岁的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长青,他不仅是西南政法大学毒品犯罪对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还是新刑法起草人之一。

  对于公诉人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宋志永在认真思考过后,都以“不知道”、“不清楚”、“不认识”、“不熟悉”来回答。第三个受审的被告人陈学林也翻供否认指控罪名,并否认听命于宋志永,还声称在侦查阶段“2天2夜没睡觉”才作出有罪供述。

  而第二个受审的被告人陈文元原是新中国大厦旧管家“中怡公司”的主要管理人,他同样否认指控且辩称没有听从宋志永的关系。但公诉人对其讯问时,他说漏嘴称“2010年年终,潘维曦说今后有什么问题跟宋志永商量”,并提到后来宋志永接管后听宋的。

  据悉,该案目前尚待进一步审理,而且由于案件复杂且被告人众多,该案预计至少审理一周。

   主要罪行

   炮制阴阳合同规避法院执行

  1998年12月,广州市公安局对国商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董事长潘维曦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并于2001年12月和2003年8月先后将国商公司在新中国大厦的有关房产予以查封、冻结。

  2007年7月31日以及同年8月16日,广州市中院和荔湾区法院先后作出的执行裁定,开发商国商公司在新中国大厦出租的全部收入要上交给荔湾区法院,以偿还国商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名义非法吸存未归还的公众存款20亿元。

  然而,潘维曦(另案起诉)采取订立阴阳合同来隐瞒实际租金收入,将小部分租金交给法院指定账户,而大部分租金以“答谢金”或“利益分成”的形式收归其自己所有。

  据指控,2003年至2010年间,潘维曦通过温永楷等人从中获取租金收入及转让经营权等利益共计人民币3亿多元。2010年4月,潘维曦将新中国大厦的经营权收益以人民币2亿元价格转让给宋志永。

   新旧管家全武行

  2011年4月15日,广东金穗丰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金穗丰公司)通过法院执行接管了负三层至负五层停车场的经营管理权。

  宋志永指示成员伪造负三层至负五层停车场的租赁协议、委托经营协议,购买作案工具,密谋暴力抗法,雇用60多名不法分子到新中国大厦停车场入口集结,将金穗丰公司上班员工强行赶走并围堵停车场入口,导致6人轻伤,35人轻微伤。这就是被媒体所称的“4.15暴力案件”。

   证词不利老大

   马仔被清出组织

  检方还指控,宋志永在通过各种违法手段控制新中国大厦后,对不服从指挥的成员进行责骂、清洗、整肃并以经济实力来维系组织内部关系。

  “4.15暴力案件”中,因为马仔邹德良提供了不利于宋志永的证词,宋志永指示属下以贪污公款为借口,对邹德良殴打、恐吓。邹德良被清出组织,禁止在新中国大厦内工作,其妻子及亲人也收到恐吓信息,最后远避新西兰。

  涉案人物与关联公司

  宋志永:

  被指新中国大厦“黑老大”,是大厦内部9家公司幕后控制人

  陈学林:

  原广州雅时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外称“广州大时代科贸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管理人

  陈炳坤:

  广州市隆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明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网罗陈义飞等打手管理隆泰公司

  崔双意:

  广州臻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原是停车场保安,被宋志永提拔进入新中国大厦

  陈文元:

  广州市中怡物业管理公司主要管理人

  庭上供述称2003年后听潘维曦指示,以后公司事情与宋志永商量

  邹德良:

  广州臻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三隆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主要管理人

  在4.15暴力案件中提供了不利于宋志永的证词,后来被宋志永以贪污公款为借口殴打、恐吓,被清出组织,禁止在新中国大厦内工作,其妻子及亲人也收到恐吓信息,最后远避新西兰

  沈平:

  被宋志永安插进入广州市均盛置业有限公司,向法人代表郑某远收取答谢金和进场费

  曾庆伦:

  广州市华翼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王安稳:

  广州市宣泰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