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20.11.2022  15:11

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自2022年11月20日12时起调整的区域

(一)新港街道

1.新港西路16414栋。

2.海洋雅苑38栋。

3.怡乐路60号之二。

(二)南石头街道

翠城花园15栋。

(三)瑞宝街道

1.瑞宝北街四巷7、12、14、16号。

2.北约大街3、5、6号,北约一巷1、1之一、2—4号,北约二巷1号,北约三巷5号。

3.聚龙社八巷3-1、3号,九巷2号,十巷2—4号。

(四)昌岗街道

福坛大街三巷6号,福坛大街3、4号前座和后座、6号之一。

(五)赤岗街道

新港新路206号大院23栋。

二、自2022年11月20日14时起调整的区域

赤岗街道客村社区(广州大道南以西,除客村东大街8、10、12号、客村一巷14号围成区域,客村五巷5、8—13、15号、客村六巷6、8、10、12号围成区域,客村十一巷29、29-1、31、31-1、33、36、37、38、40、44、46号、客村十二巷32号围成区域外)。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廖靖文

来源:广州海珠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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