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14.06.2018 11:36
本文来源: 教育厅
粤教督〔2018〕28号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由清远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以此作为新的起点,加大教育投入,全面规划和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树立全面的人才观和质量观。为更高层次提升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的教育现代化水平,增强教育发展后劲,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6月12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4.06.2018 11:36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韶关市浈江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8〕27号
韶关市浈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徐闻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8〕26号
徐闻县人民政府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始兴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8〕25号
始兴县人民政府: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