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工商登记今起“先照后证”
东莞工商登记今起“先照后证”
大部分行业可直接办工商登记
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仅保留13项,108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东莞时间网讯 今天起,广东工商登记“先照后证”改革措施正式“落地”。
昨日,市工商局说,东莞前年起开始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这次全省的改革充分吸收了东莞经验,并作了进一步精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仅保留13项,有108项原先为前置审批的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即大部分行业的经营者无需先申办许可证即可直接先办理工商登记,大大简化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缩短了办证时间。
但市工商局也提醒,“先照后证”不是取消“证”的审批,对从事需要审批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者须在办理营业执照后,持有关申请材料向相应的审批部门申办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许可后才能经营。
仅保留了13项前置审批事项
涉综合、交通运输、卫生医疗、金融
市工商局说,东莞今日起将执行《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两个目录)。2012年东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编制并实施至今的《经批设立的商事主体目录(2012)》及《前置改作后置的许可经营项目目录(2012)》停止执行。
记者了解到,2012年以来,东莞在全国先行一步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前置审批事项从188项压减到109项,并将81项经营项目审批改为后置,仅保留金融、保险等28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才能设立的事项。
这次全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东莞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精简。
根据《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今起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只有13项,包括综合、交通运输、卫生医疗、金融四大方面,其中金融方面就有9项。
市工商局说,涉及这13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人向有关审批部门申请,凭批准文件、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如申请设立商业银行,申请人需先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凭《金融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
餐饮等大部分行业
可直接先办工商登记
记者在《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上看到,108项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涉及17大领域,其中多数为民生领域。像餐饮生产、流通和服务的经营者,按相关法律条例,以往需要先取得相关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工商登记,在改为后置审批后,经营者可先进行工商登记,同时去申领相关许可证。这样就大大缩短了办证时间,节省了成本。
市工商局说,两个目录的实施,使大部分行业的经营者无需先申办许可证即可办理工商登记,只要不涉及上述13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属于《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都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
但是对从事需要审批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还需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如申请药品经营,申请人可直接向工商登记机关申领经营范围含有“药品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取得执照和有关许可证后开展药品经营活动。
保留的13项前置审批事项
仅保留外商投资、公共航空运输、医疗、银行、保险、证券、期货、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等13项法律法规等设定的属于市场主体资格审批,且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前置审批事项,编入《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具体13项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
2、除证券、期货、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以外的交易场所
3、公共航空运输企业
4、营利性医疗机构
5、银行业金融机构
6、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7、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8、期货公司、期货经纪公司
9、保险公司
10、保险经纪机构
11、保险代理机构
12、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13、证券、期货、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场所
# 话你知#
有照无证经营将被查处
市工商局也提醒,“先照后证”的改革,改革的是“证”“照”办理程序,不是取消“证”的审批。对经清理后保留下来的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行政审批事项,须在办理营业执照后,持有关申请材料向相应的审批部门申办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许可后才能经营。“证前抢跑”,即有照无证擅自从事应获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将受到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查处。
想了解《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可登录东莞红盾信息网(www.dgaic.gov.cn),点击“办事指南—企业注册—企业登记指南”查阅。群众也可以致电市工商局或各工商分局进行咨询。
“先照后证”改革
“先照后证”是指办理工商登记时,除上述提到的13项行政审批事项以外,其余的可以直接办理营业执照,之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但对从事需要审批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也需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记者 邓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