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法委书记林少春不再兼任副省长职务
中新网广州5月28日电 (程景伟)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免去林少春的广东省副省长职务的决定。林少春已于4月底履新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此次会议任命杨江华为广东省司法厅厅长。杨江华曾任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局长、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等职务。在2014年2月东莞“扫黄”风暴中,杨江华临危受命,空降东莞任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15年4月开始其担任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
会议还免去张育文的广东省林业厅厅长职务,任命陈俊光为广东省林业厅厅长,陈俊光原为广东省林业厅副厅长;免去蓝佛安的广东省审计厅厅长职务,任命何丽娟为广东省审计厅厅长,蓝佛安已于4月初任中共广东韶关市委书记,何丽娟原为广东省审计厅副厅长。
此次会议同时免去了钟世坚的广东省监察厅厅长职务。据悉,今年4月1日,中央纪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钟世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完)
林少春简历
林少春,男,汉族,1962年5月生,广东汕头人,198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武汉地质学院地球物理探矿系金属与非金属地球物理勘探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
现任广东省副省长。
1978.10-1982.09 武汉地质学院应用地球物理勘探专业读书;
1982.09-1985.09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质新技术研究所助工;
1985.09-1988.03 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助工;
1988.03-1992.02 广东省监察厅二处副科、正科级干部(1988.02-1990.07北京人文函授大学法律系大专班学习);
1992.02-1995.12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科级秘书(1993.07-1995.03挂任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惠州市大亚湾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994.03- 1997.06中山大学经济系在职硕士学习);
1995.12-1997.06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1995.04-1996.01挂任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
1997.06-2000.02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处职秘书;
2000.02-2002.12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2002.12-2004.01 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
2004.01-2004.04 阳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4.04-2008.03 阳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8.03- 2012.09 阳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10.09参加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组部第3期中青年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学习;2011.04参加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中组部第6期中青年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学习;2012.03-2012.07参加中共中央党校第32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2.09——广东省副省长
中共十八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十一届中共广东省委委员。
分工:分管民族、宗教、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妇女、儿童工作。
分管省民族宗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妇儿工委。
联系团省委、省妇联、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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